江汉大学学科建设“十二五”规划 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学校始终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积极开展重点学科和硕士学位点的建设,学科整体水平有了较大的提升。形成了一批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实现了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突破。 (一)建设成效 1.学科建设管理不断规范 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学科建设、学位及研究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出台了《江汉大学学科建设改革方案》、《江汉大学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江汉大学关于开展第一批学科特色项目及扶持学科建设的通知》等文件,加强了对学科建设工作的领导,推进了学科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2.重点学科建设体系更加完善 “十一五”期间,学校切实落实“服务地方、突出应用、创新特色、科学发展”的学科建设思路,以“彰显区域特色、建设优势学科、构筑学科基地、提升学术水平”为原则,积极开展一级学科整合,将16个校级重点二级学科整合成14个一级学科,其中化学工程与技术、基础医学2个一级学科已成为省级重点培育学科。现我校拥有1个省级重点学科(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2个省级重点培育一级学科,顺利实现“十一五”期间建成1-2个省级重点学科的目标。市级重点学科建设取得新进展,控制科学与工程、物理学、工商管理、美术学、中国语言文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筹)、专门史(筹)等7个学科成为市级重点学科。同时,开展了英语语言文学、法学、应用心理学、计算机应用技术、高等教育学等5个校级扶持学科的建设,从而构建了省、市、校三级重点学科建设体系。 3.硕士学位授予权实现突破 “十一五”期间,学校坚持产学研发展道路,通过合并湖北省化学研究院,在硕士学位点建设上取得突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并拥有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工业催化、应用化学等3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同时实现了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突破,新增1个工程硕士授权点(化学工程)。积极整合校内外资源,扩大与地方政府、企业、科研院所的合作,研究生教育规模逐步扩大,在校研究生75人,另有联合培养研究生120人。研究生导师人数达到96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7人),较“十五”期末增加了1倍。 4.学科基地实力大大增强 学校积极开展一级学科的整合和学科基地建设,以学科基地建设带动学科建设和发展,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立项建设了损伤与修复研究平台等14个学科基地和学科平台,其中化学工程与技术、基础医学、美术学、人文社科等4个基地(平台)已初具规模。现有省级实验示范中心5个,一氧化碳变换催化剂、气体净化剂国家重点工业性试验基地,国家高新技术(863)成果产业化基地,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湖北省化工新材料中试基地等4个重点产业化基地,另有湖北省光通信化学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中小企业共性技术有机催化合成研究开发中心、湖北省中小企业共性技术化学环境工程研发推广中心等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以及城市历史与城市文化研究基地、武汉延安精神研究基地、材料改性与成型研究基地、豆类植物研究基地、大气污染控制工程研究基地等5个市级研究基地。 5.科研水平和实力不断提高 “十一五”期间,各学科围绕社会需求不断凝练学科研究方向,产生了一大批学术成果,科研项目立项1478项,共获科研经费11984万元,比“十五”分别增长200%和790%。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取得较大突破,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5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3项。共发表学术论文7337篇,其中收入SCI、SSCI、EI、ISTP的654篇,出版著作、教材等316部,获得各类科研奖励83项,很多研究成果在相关学科领域产生了一定影响。 6.学科队伍实力逐步增强 “十一五”期间,学校围绕学科建设和教学改革,不断开展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在重点学科、专业建设中,积极引进高学历、高水平的师资,组建高水平的学科队伍。学校有专任教师975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者181人,双聘院士1人,楚天学者2人,省学科带头人1人,市学科带头人3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省优秀教师6人,市管优秀专家8人,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32人,武汉市教育界名师3人,有16人入选武汉市“213人才工程”和“十百千人才工程”。部分学科带头人在相关领域已产生一定学术影响,部分学科研究方向已拥有学术造诣较高、组织能力较强的学术带头人,并形成以中青年骨干为主体、学历层次较高的学科队伍。 7.学科建设经费大幅增长 “十一五”期间,学校共投入1651万元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同时积极向财政部、湖北省教育厅和武汉市教育局争取学科建设经费71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建设省级重点学科经费700万元,武汉市教育局市重点学科建设经费19万元。学科建设投入大幅增长,促进了重点学科实力和水平的提高。 (二)存在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校在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与兄弟院校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重点学科结构和硕士学位点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我校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和硕士学位点数量少,办学效益较低,主动适应社会变革需要的自我发展、自我调整的学科建设管理机制尚未形成。 研究生教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我校现有研究生招生专业学科覆盖面较小,教学过程中不太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学方法较单一,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水平较低,研究生导师因材施教的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学科队伍实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我校目前还缺乏在国内、省内学术影响力较高的学科带头人,学科带头人的引进和培养力度还不够;二是学科团队凝聚力不够,现有的学科团队整体创新能力不够强,联合争取重大项目还不多,学科团队的优势和特色还未充分显现。 重点学科和研究生培养基地(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我校尚未形成高水平的学科基地(平台),研究生培养基地建设还较薄弱。虽然有些学科已建立了重点实验室,但总体建设水平不够高,还不能完全适应高水平科学研究和研究生教学的需要。 二、发展机遇 “十二五”期间,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形势和省内外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为我校学科建设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我校必须顺应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引领学校下一轮的改革与发展。 (一)政府相关政策为学科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为建设创新型国家、高等教育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国家先后颁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2010-2020)》、《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结合湖北省高等教育发展的现状,湖北省政府也颁布了《湖北省中长期教育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2010-2020)》。这些政策涵盖了学科建设中的研究方向、学科队伍、基地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核心内容,不仅具有针对性,而且还有专项资金支持,宏观上为我校学科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学科建设提供了施展空间 湖北省的“科教兴鄂”战略、武汉市的创新导向型发展战略需要坚实的人才与科技作支撑,提升高校学科建设水平是这些战略得以实施的重要途径。我校可通过整合“十一五”期间积累的学科资源,积极对接生物医学、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文化创意等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建设一批特色优势学科,培养一批应用型研究生来满足社会需求,不断提高社会服务水平。 (三)学校新一轮发展为学科建设提供了有利环境 “十二五”期间,我校进入到上台阶、迈大步发展的新阶段,学科建设在学校内部正在形成合力。学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组成由校长亲自挂帅的学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学科建设办公室,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学科建设工作。学科建设改革作为学校六大改革方案之一已经出台,并且纳入每年的绩效考核工作。学校上下都高度重视学科建设,已形成学校统筹协调、学院为主体、各职能部门有力配合、齐抓共管的学科建设氛围。随着学校对外交往不断加大,社会影响越来越大,学科建设将得到政府、部委高校以及社会更为有力的支持。 三、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我校学科建设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将学校建设成为与武汉市经济社会发展地位和水平相适应,在国内有影响有特色的高水平地方综合性大学”的建设总体目标,遵循“坚持内涵发展与外延发展相结合,以内涵为主”的发展思路,按照“服务地方,突出应用,创新特色,科学发展”的建设原则,以重点学科和硕士学位点建设为龙头,以学科队伍建设为核心,学科平台建设为保障,人才培养为根本,提高质量为主题,提升学科水平和实力为着力点,努力构建特色彰显、充满活力和竞争力的重点学科体系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按照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的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学科体系。学科建设整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部分优势学科率先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办出特色,交叉学科得到较快发展,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显著提升。 1.重点学科建设 (1)力争把化学工程与技术、基础医学等学科建设成为省级重点学科,争取新增省级重点一级学科1-2个。 (2)建设好控制科学与工程、物理学、中国语言文学、工商管理、美术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门史等市级重点学科,使其中若干学科建设成为省重点培育一级学科。 (3)加强英语语言文学、计算机应用技术、法学、应用心理学、高等教育等学科建设,增加校级重点一级学科8-10个。 (4)增加校扶持一级学科5-6个。 2.学术水平 各学科要按照“国内外重要讲台有报告,重要期刊有论文,学术组织有席位,国家、省部级奖励有名次,重要产业有贡献,省、市重大决策有声音”的要求,通过整合资源,明确主攻方向,突出研究重点,着力在工学类、医学类、管理学类、文学类等学科类别取得突破。 (1)在把握特色和优势科学研究方向上取得突破。 (2)在产生一批学术水平高、社会影响大的标志性成果上取得突破。 (3)在产学研合作、科研成果转化尤其是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上取得突破。 3.学科队伍 以省级重点学科、硕士点学科、硕士点建设学科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为依托,引进和培养10名左右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10-20名“江汉学者”特聘教授,100名左右学术骨干,200名左右学术人才,不断提升我校重点学科和学位点学科队伍的实力。 4.学科基地(平台) (1)实施高水平学科创新平台建设计划。结合省级和市级重点学科建设,集中培育建设2-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力争新增若干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2)实施高水平学科创新基地建设计划。集中力量培育建设1-2个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力争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实现突破。 5.学位点建设 (1)建设1个博士点立项建设一级学科,争取博士点建设取得突破; (2)建设4-5个硕士点立项建设一级学科,争取新增3-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使我校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达到5-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达到20-35个,力争研究生教育涵盖学科门类从理、工、管3大门类增加到理、工、文、医、管、艺6大门类。 (3)争取成为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在职人员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在职人员攻读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6.研究生教育 (1)逐步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在读研究生争取达到400-600人,其中专业学位型和学术学位型的结构比例接近1:1,毕业生就业率达到并超过全省就业平均水平。 (2)积极发展在职人员攻读专业硕士学位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教育;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办学,来华留学生以及中外合作培养研究生达到30人。 (3)建设1-2个校外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使之成为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四、具体措施 (一)重点学科建设 1.优化学科资源配置,形成优势学科、基础学科、支撑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群。 (1)依托化学工程与技术硕士点以及物理学、生物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等学科专业,建设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群。 (2)依托化学工程与技术硕士点、交叉学科研究院以及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学等学科专业,建设工学及医学交叉学科群。 (3)依托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点以及系统科学、心理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等学科专业,建设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群。 (4)依托中国语言文学、美术与设计学、应用经济学等人文、社会学科资源,建设文化创意学科群。 2.完善学科建设管理机制,落实学科建设分级责任。 进一步明晰学科建设管理机制,加强学科建设经费的科学管理,加强统筹协调,提高管理效率。建立学科建设指导专家、学科带头人、学科秘书等三支队伍。进一步明确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生处、各学院院长、学科带头人的学科建设职责和任务,切实开展学科团队建设和基地建设,努力提高学科的学术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3.打造优势特色学科,实施“学科新团队新方向”项目。 (1)打造优势特色学科。以省级重点学科和省级重点(培育)学科、市级重点学科为骨干,分类、分层次进行建设,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重点培育有特色的学科研究方向,增强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之间的紧密联系,提高各二级学科的综合实力和水平。选择2-3个基础扎实、具有发展潜力和特色、符合经济发展特殊需要或在文化创新中具有引领作用的新的人文学科(群)进行重点建设。 (2)实施“学科新团队新方向”项目。在交叉新兴学科方向,以前沿课题需求为出发点,以重大课题为载体,由相关或相近学科领域人员组成学科团队,加强学科特色研究方向建设。实施“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加大力度,争取增加楚天学者设岗学科,培养和引进学科建设中青年领军人才。实施“学科骨干建设计划”,紧密结合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选送有发展潜力的学术骨干到国内外名校访学或做博士后研究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科队伍的实力和水平。 4.大力加强学科基地或平台建设。 (1)紧跟湖北武汉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加强建设光电化学材料与器件省部共建实验室、工业烟尘污染控制省重点实验室以及湖北省豆类(蔬菜)植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基础上,联合外力分批建设3-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的研究基地,建设以医学和生命科学为代表的医学与生命科学学科创新平台,以武汉城市软实力建设、城市文化建设和延安精神研究为研究特色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创新基地,以汽车、光电子、轨道交通和石油化工发展为牵引的工程学科创新平台,以创意文化和动漫产业为背景的艺术学科创新基地,以建设武汉城市圈 “两型社会”综合改革实验区为契机的经济、管理学科创新基地,在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基地的立项建设上取得突破。 (2)搭建3个直接为社会服务的开放式学科建设公共服务中心,本着分散放置、统一管理的原则建设综合分析测试中心;整合相关学科资源,建设文化创意及传播研究中心;加强学科数据库建设,注意与科研等数据库兼容,建设学科资源服务中心。 5.加强交叉学科研究院建设,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协同创新。 (1)打破学院行政体制分隔,建立项目牵引、专家治院、人员动态管理的新模式。 (2)以国家级项目申报为导向,以专家实验室建设为突破口,引进人才和培养校内科研力量相结合,着力于3个平台(高层次、国际化的科研教学平台,国际顶级专家的汇聚平台,一流科研成果的转化平台)建设。 (3)紧跟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趋势和需求,对接博士点立项建设工作和“2011计划”,通过校内多学科交叉合作的方式进行集成创新,创建具有较高社会服务水平的学科集群。 (二)学位点建设 1.启动“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博士点立项建设工作,力争在“十二五”末取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1)以“服务需求、突出特色、创新模式、严格标准”为指导思想,着眼于省、市、行业发展和支柱产业发展的特殊需求,外部畅通工作渠道,积极加强与政府、教育部门、兄弟院校的沟通和联系。 (2)学校内部通过调研、凝练和挖潜,围绕现有化学工程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等2个硕士学位一级学位点建设1个博士点立项建设学科,紧密结合武汉化工新区建设,充分调动校内外一切力量,探 2.启动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工作,引进相关专业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8-15名。 3.加强市级重点学科的建设,确立4-5个硕士学位点立项建设一级学科,分阶段做好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的准备、申报工作。 4.加强全日制专业学位点建设,做好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条件建设。 5.做好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下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及交叉学科的建设与扩点工作。 6.加强各级各类学位授予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加强科学道德的宣传与教育工作,严格保证学位授予质量。 (三)研究生培养与教育 1.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 (1)开展校企合作,制定创新型人才的个性化培养方案。 (2)建立多元化的培养体系,积极争取开展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与企事业单位及科研单位合作,建立订单式、应用性更强的校企、校所合作人才培养模式。 (3)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加快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 2.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 (1)以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立项激发研究生科研创新。 (2)做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科学完备的研究生奖、资、助体系。 (3)鼓励研究生参与“挑战杯”等各类学科竞赛,锻炼其实践创新能力。 (4)深化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激励教学方式方法创新,创新课程开设方式,建设一批研究生精品课程,灵活设置与本学科相关的相邻学科和交叉学科课程。 (5)健全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完善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和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学位论文随机抽样盲审制度,确保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培养有水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有特色。 3.实施导师队伍建设工程 (1)健全研究生导师遴选制度,建立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 (2)加强双师型导师培养,通过举办导师研修班、进修访学、学术交流、挂职实践等方式加大队伍建设力度,打造学术导师、实践导师两支优秀队伍。 (3)加强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积极推进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 4.建立并不断完善研究生培养管理机制 (1)进一步加强对研究生教育规律的探索和研究,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完善研究生任课教师和导师工作量管理。 (2)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办法,逐步完善《江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成果奖励办法》等管理文件,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研究生管理体系。
江汉大学学科建设“十二五”规划 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学校始终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积极开展重点学科和硕士学位点的建设,学科整体水平有了较大的提升。形成了一批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实现了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突破。 (一)建设成效 1.学科建设管理不断规范 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学科建设、学位及研究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出台了《江汉大学学科建设改革方案》、《江汉大学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江汉大学关于开展第一批学科特色项目及扶持学科建设的通知》等文件,加强了对学科建设工作的领导,推进了学科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2.重点学科建设体系更加完善 “十一五”期间,学校切实落实“服务地方、突出应用、创新特色、科学发展”的学科建设思路,以“彰显区域特色、建设优势学科、构筑学科基地、提升学术水平”为原则,积极开展一级学科整合,将16个校级重点二级学科整合成14个一级学科,其中化学工程与技术、基础医学2个一级学科已成为省级重点培育学科。现我校拥有1个省级重点学科(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2个省级重点培育一级学科,顺利实现“十一五”期间建成1-2个省级重点学科的目标。市级重点学科建设取得新进展,控制科学与工程、物理学、工商管理、美术学、中国语言文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筹)、专门史(筹)等7个学科成为市级重点学科。同时,开展了英语语言文学、法学、应用心理学、计算机应用技术、高等教育学等5个校级扶持学科的建设,从而构建了省、市、校三级重点学科建设体系。 3.硕士学位授予权实现突破 “十一五”期间,学校坚持产学研发展道路,通过合并湖北省化学研究院,在硕士学位点建设上取得突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并拥有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工业催化、应用化学等3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同时实现了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突破,新增1个工程硕士授权点(化学工程)。积极整合校内外资源,扩大与地方政府、企业、科研院所的合作,研究生教育规模逐步扩大,在校研究生75人,另有联合培养研究生120人。研究生导师人数达到96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7人),较“十五”期末增加了1倍。 4.学科基地实力大大增强 学校积极开展一级学科的整合和学科基地建设,以学科基地建设带动学科建设和发展,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立项建设了损伤与修复研究平台等14个学科基地和学科平台,其中化学工程与技术、基础医学、美术学、人文社科等4个基地(平台)已初具规模。现有省级实验示范中心5个,一氧化碳变换催化剂、气体净化剂国家重点工业性试验基地,国家高新技术(863)成果产业化基地,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湖北省化工新材料中试基地等4个重点产业化基地,另有湖北省光通信化学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中小企业共性技术有机催化合成研究开发中心、湖北省中小企业共性技术化学环境工程研发推广中心等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以及城市历史与城市文化研究基地、武汉延安精神研究基地、材料改性与成型研究基地、豆类植物研究基地、大气污染控制工程研究基地等5个市级研究基地。 5.科研水平和实力不断提高 “十一五”期间,各学科围绕社会需求不断凝练学科研究方向,产生了一大批学术成果,科研项目立项1478项,共获科研经费11984万元,比“十五”分别增长200%和790%。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取得较大突破,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5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3项。共发表学术论文7337篇,其中收入SCI、SSCI、EI、ISTP的654篇,出版著作、教材等316部,获得各类科研奖励83项,很多研究成果在相关学科领域产生了一定影响。 6.学科队伍实力逐步增强 “十一五”期间,学校围绕学科建设和教学改革,不断开展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在重点学科、专业建设中,积极引进高学历、高水平的师资,组建高水平的学科队伍。学校有专任教师975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者181人,双聘院士1人,楚天学者2人,省学科带头人1人,市学科带头人3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省优秀教师6人,市管优秀专家8人,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32人,武汉市教育界名师3人,有16人入选武汉市“213人才工程”和“十百千人才工程”。部分学科带头人在相关领域已产生一定学术影响,部分学科研究方向已拥有学术造诣较高、组织能力较强的学术带头人,并形成以中青年骨干为主体、学历层次较高的学科队伍。 7.学科建设经费大幅增长 “十一五”期间,学校共投入1651万元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同时积极向财政部、湖北省教育厅和武汉市教育局争取学科建设经费71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建设省级重点学科经费700万元,武汉市教育局市重点学科建设经费19万元。学科建设投入大幅增长,促进了重点学科实力和水平的提高。 (二)存在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校在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与兄弟院校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重点学科结构和硕士学位点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我校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和硕士学位点数量少,办学效益较低,主动适应社会变革需要的自我发展、自我调整的学科建设管理机制尚未形成。 研究生教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我校现有研究生招生专业学科覆盖面较小,教学过程中不太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学方法较单一,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水平较低,研究生导师因材施教的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学科队伍实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我校目前还缺乏在国内、省内学术影响力较高的学科带头人,学科带头人的引进和培养力度还不够;二是学科团队凝聚力不够,现有的学科团队整体创新能力不够强,联合争取重大项目还不多,学科团队的优势和特色还未充分显现。 重点学科和研究生培养基地(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我校尚未形成高水平的学科基地(平台),研究生培养基地建设还较薄弱。虽然有些学科已建立了重点实验室,但总体建设水平不够高,还不能完全适应高水平科学研究和研究生教学的需要。 二、发展机遇 “十二五”期间,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形势和省内外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为我校学科建设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我校必须顺应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引领学校下一轮的改革与发展。 (一)政府相关政策为学科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为建设创新型国家、高等教育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国家先后颁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2010-2020)》、《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结合湖北省高等教育发展的现状,湖北省政府也颁布了《湖北省中长期教育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2010-2020)》。这些政策涵盖了学科建设中的研究方向、学科队伍、基地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核心内容,不仅具有针对性,而且还有专项资金支持,宏观上为我校学科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学科建设提供了施展空间 湖北省的“科教兴鄂”战略、武汉市的创新导向型发展战略需要坚实的人才与科技作支撑,提升高校学科建设水平是这些战略得以实施的重要途径。我校可通过整合“十一五”期间积累的学科资源,积极对接生物医学、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文化创意等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建设一批特色优势学科,培养一批应用型研究生来满足社会需求,不断提高社会服务水平。 (三)学校新一轮发展为学科建设提供了有利环境 “十二五”期间,我校进入到上台阶、迈大步发展的新阶段,学科建设在学校内部正在形成合力。学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组成由校长亲自挂帅的学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学科建设办公室,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学科建设工作。学科建设改革作为学校六大改革方案之一已经出台,并且纳入每年的绩效考核工作。学校上下都高度重视学科建设,已形成学校统筹协调、学院为主体、各职能部门有力配合、齐抓共管的学科建设氛围。随着学校对外交往不断加大,社会影响越来越大,学科建设将得到政府、部委高校以及社会更为有力的支持。 三、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我校学科建设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将学校建设成为与武汉市经济社会发展地位和水平相适应,在国内有影响有特色的高水平地方综合性大学”的建设总体目标,遵循“坚持内涵发展与外延发展相结合,以内涵为主”的发展思路,按照“服务地方,突出应用,创新特色,科学发展”的建设原则,以重点学科和硕士学位点建设为龙头,以学科队伍建设为核心,学科平台建设为保障,人才培养为根本,提高质量为主题,提升学科水平和实力为着力点,努力构建特色彰显、充满活力和竞争力的重点学科体系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按照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的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学科体系。学科建设整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部分优势学科率先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办出特色,交叉学科得到较快发展,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显著提升。 1.重点学科建设 (1)力争把化学工程与技术、基础医学等学科建设成为省级重点学科,争取新增省级重点一级学科1-2个。 (2)建设好控制科学与工程、物理学、中国语言文学、工商管理、美术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门史等市级重点学科,使其中若干学科建设成为省重点培育一级学科。 (3)加强英语语言文学、计算机应用技术、法学、应用心理学、高等教育等学科建设,增加校级重点一级学科8-10个。 (4)增加校扶持一级学科5-6个。 2.学术水平 各学科要按照“国内外重要讲台有报告,重要期刊有论文,学术组织有席位,国家、省部级奖励有名次,重要产业有贡献,省、市重大决策有声音”的要求,通过整合资源,明确主攻方向,突出研究重点,着力在工学类、医学类、管理学类、文学类等学科类别取得突破。 (1)在把握特色和优势科学研究方向上取得突破。 (2)在产生一批学术水平高、社会影响大的标志性成果上取得突破。 (3)在产学研合作、科研成果转化尤其是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上取得突破。 3.学科队伍 以省级重点学科、硕士点学科、硕士点建设学科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为依托,引进和培养10名左右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10-20名“江汉学者”特聘教授,100名左右学术骨干,200名左右学术人才,不断提升我校重点学科和学位点学科队伍的实力。 4.学科基地(平台) (1)实施高水平学科创新平台建设计划。结合省级和市级重点学科建设,集中培育建设2-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力争新增若干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2)实施高水平学科创新基地建设计划。集中力量培育建设1-2个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力争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实现突破。 5.学位点建设 (1)建设1个博士点立项建设一级学科,争取博士点建设取得突破; (2)建设4-5个硕士点立项建设一级学科,争取新增3-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使我校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达到5-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达到20-35个,力争研究生教育涵盖学科门类从理、工、管3大门类增加到理、工、文、医、管、艺6大门类。 (3)争取成为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在职人员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在职人员攻读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6.研究生教育 (1)逐步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在读研究生争取达到400-600人,其中专业学位型和学术学位型的结构比例接近1:1,毕业生就业率达到并超过全省就业平均水平。 (2)积极发展在职人员攻读专业硕士学位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教育;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办学,来华留学生以及中外合作培养研究生达到30人。 (3)建设1-2个校外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使之成为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四、具体措施 (一)重点学科建设 1.优化学科资源配置,形成优势学科、基础学科、支撑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群。 (1)依托化学工程与技术硕士点以及物理学、生物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等学科专业,建设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群。 (2)依托化学工程与技术硕士点、交叉学科研究院以及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学等学科专业,建设工学及医学交叉学科群。 (3)依托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点以及系统科学、心理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等学科专业,建设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群。 (4)依托中国语言文学、美术与设计学、应用经济学等人文、社会学科资源,建设文化创意学科群。 2.完善学科建设管理机制,落实学科建设分级责任。 进一步明晰学科建设管理机制,加强学科建设经费的科学管理,加强统筹协调,提高管理效率。建立学科建设指导专家、学科带头人、学科秘书等三支队伍。进一步明确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生处、各学院院长、学科带头人的学科建设职责和任务,切实开展学科团队建设和基地建设,努力提高学科的学术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3.打造优势特色学科,实施“学科新团队新方向”项目。 (1)打造优势特色学科。以省级重点学科和省级重点(培育)学科、市级重点学科为骨干,分类、分层次进行建设,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重点培育有特色的学科研究方向,增强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之间的紧密联系,提高各二级学科的综合实力和水平。选择2-3个基础扎实、具有发展潜力和特色、符合经济发展特殊需要或在文化创新中具有引领作用的新的人文学科(群)进行重点建设。 (2)实施“学科新团队新方向”项目。在交叉新兴学科方向,以前沿课题需求为出发点,以重大课题为载体,由相关或相近学科领域人员组成学科团队,加强学科特色研究方向建设。实施“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加大力度,争取增加楚天学者设岗学科,培养和引进学科建设中青年领军人才。实施“学科骨干建设计划”,紧密结合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选送有发展潜力的学术骨干到国内外名校访学或做博士后研究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科队伍的实力和水平。 4.大力加强学科基地或平台建设。 (1)紧跟湖北武汉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加强建设光电化学材料与器件省部共建实验室、工业烟尘污染控制省重点实验室以及湖北省豆类(蔬菜)植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基础上,联合外力分批建设3-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的研究基地,建设以医学和生命科学为代表的医学与生命科学学科创新平台,以武汉城市软实力建设、城市文化建设和延安精神研究为研究特色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创新基地,以汽车、光电子、轨道交通和石油化工发展为牵引的工程学科创新平台,以创意文化和动漫产业为背景的艺术学科创新基地,以建设武汉城市圈 “两型社会”综合改革实验区为契机的经济、管理学科创新基地,在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基地的立项建设上取得突破。 (2)搭建3个直接为社会服务的开放式学科建设公共服务中心,本着分散放置、统一管理的原则建设综合分析测试中心;整合相关学科资源,建设文化创意及传播研究中心;加强学科数据库建设,注意与科研等数据库兼容,建设学科资源服务中心。 5.加强交叉学科研究院建设,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协同创新。 (1)打破学院行政体制分隔,建立项目牵引、专家治院、人员动态管理的新模式。 (2)以国家级项目申报为导向,以专家实验室建设为突破口,引进人才和培养校内科研力量相结合,着力于3个平台(高层次、国际化的科研教学平台,国际顶级专家的汇聚平台,一流科研成果的转化平台)建设。 (3)紧跟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趋势和需求,对接博士点立项建设工作和“2011计划”,通过校内多学科交叉合作的方式进行集成创新,创建具有较高社会服务水平的学科集群。 (二)学位点建设 1.启动“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博士点立项建设工作,力争在“十二五”末取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1)以“服务需求、突出特色、创新模式、严格标准”为指导思想,着眼于省、市、行业发展和支柱产业发展的特殊需求,外部畅通工作渠道,积极加强与政府、教育部门、兄弟院校的沟通和联系。 (2)学校内部通过调研、凝练和挖潜,围绕现有化学工程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等2个硕士学位一级学位点建设1个博士点立项建设学科,紧密结合武汉化工新区建设,充分调动校内外一切力量,探 2.启动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工作,引进相关专业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8-15名。 3.加强市级重点学科的建设,确立4-5个硕士学位点立项建设一级学科,分阶段做好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的准备、申报工作。 4.加强全日制专业学位点建设,做好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条件建设。 5.做好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下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及交叉学科的建设与扩点工作。 6.加强各级各类学位授予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加强科学道德的宣传与教育工作,严格保证学位授予质量。 (三)研究生培养与教育 1.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 (1)开展校企合作,制定创新型人才的个性化培养方案。 (2)建立多元化的培养体系,积极争取开展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与企事业单位及科研单位合作,建立订单式、应用性更强的校企、校所合作人才培养模式。 (3)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加快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 2.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 (1)以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立项激发研究生科研创新。 (2)做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科学完备的研究生奖、资、助体系。 (3)鼓励研究生参与“挑战杯”等各类学科竞赛,锻炼其实践创新能力。 (4)深化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激励教学方式方法创新,创新课程开设方式,建设一批研究生精品课程,灵活设置与本学科相关的相邻学科和交叉学科课程。 (5)健全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完善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和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学位论文随机抽样盲审制度,确保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培养有水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有特色。 3.实施导师队伍建设工程 (1)健全研究生导师遴选制度,建立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 (2)加强双师型导师培养,通过举办导师研修班、进修访学、学术交流、挂职实践等方式加大队伍建设力度,打造学术导师、实践导师两支优秀队伍。 (3)加强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积极推进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 4.建立并不断完善研究生培养管理机制 (1)进一步加强对研究生教育规律的探索和研究,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完善研究生任课教师和导师工作量管理。 (2)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办法,逐步完善《江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成果奖励办法》等管理文件,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研究生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