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发展规划及战略研究。负责编制和督促实施学校改革与发展规划,开展学校发展战略研究;协调组织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科学研究、校园基本建设、党的建设等专项规划;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招生计划、队伍建设、办学经费等资源配置及预算绩效管理;负责大学章程建设;
2.学科建设与“双一流”管理。编制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学科建设相关政策和制度;组织协调学科资源配置、学科布局调整;组织协调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负责各级重点学科的申报、建设、管理和评估工作;负责博士点、硕士点的申报组织工作;统筹“双一流”建设与管理;负责“双一流”专家咨询委员会日常工作;
3.学校综合改革。统筹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及考核结果运用;负责组织与实施学校改革发展中重大专项、综合性事务、教育政策与信息的立项、调研;
4.学校统计工作。统计学校事业发展的制度建设、综合信息统计及重要年度报告、公报发布;
5.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