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学位办工作提示》的通知

发布者:admin4发布时间:2020-10-19浏览次数:2929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务院学位办今天下午下发的工作提示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执行国务院学位办关于“硕士学位授权点原则上只接受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点申请”的工作提示要求,对本单位拟报的学位点进行调整。我省将按照国务院学位办的工作提示要求开展申报审核工作。

附件:国务院学位办工作提示

  

  

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201019

    

附件:

  

国务院学位办工作提示

  

考虑到近期部分省份对新增一级学科硕士点的呼吁,现对2020年审核文件中“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要求”中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原则上只接受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点申请”做如下解释:

各省可申请增列的一级学科硕士点包括下列三类:

1)马克思主义理论、建筑学和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硕士点;

2)鼓励通过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将二级学科硕士点调整为相关专业学位授权点,少量二级学科授权点也可申请一级学科硕士点;

3)除以上两种情况外,各省可根据需求增列少量一级学科硕士点,增列数量不超过本地区本次增列硕士学位授权点总数(不含马克思主义理论、建筑学、城乡规划学、二级硕士点升为一级硕士点增列数量以及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增列数量)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