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自主探索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贺念发布时间:2024-09-23浏览次数:147

各学院(部)、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推动全市绩效管理全面深化改革专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切实做好学校自主探索改革工作,学校将在校内为全市绩效管理改革专项项目培育一批校级自主探索改革项目,现开展校级自主探索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校内各单位围绕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十四五”规划目标,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职能,从改革体制、机制和模式角度谋划改革发展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改革重点、注重改革实效,立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办学定位,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突出创新性、前瞻性、可操作性。

项目申报以校内学院(部)或部门为单位,请各单位积极申报,每个单位至少申报1项改革项目,申报材料应包含改革内容、改革动因、预估改革成效可以达到的层面等内容,具体请填写《江汉大学自主探索改革项目申报书》。请各学院(部)、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履行二级管理的自主权及职责,对项目申报资料从严把关、宁缺毋滥,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后于10月31日前向学校改革领导小组提交申报材料;学校改革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于11月22日前完成校内评审立项工作。

二、项目管理

申报项目经学校改革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后予以立项培育,各项目围绕选题及预期成果开展培育工作,各二级单位应规范项目过程管理,加强指导、督促项目进度和效果。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对项目给予经费支持。

改革项目成果后期结项认定需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改革项目得到市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评价;二是改革经验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通过正式文件、现场会、简报等形式向全国、全省、全市复制推广,或得到国家、省市主要媒体报道。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可以予以认定结项。后期学校将组织专家组评审结项项目,并推荐参评武汉市自主探索改革项目。

联系人: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贺老师,84858219,行政楼909室,邮箱:128885411@qq.com。



 

 

                         学校办公室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