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目 录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一、“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 二、“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目标 第三章 建设国家示范区,提升武汉战略地位 一、建设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二、建设全国两型社会典型示范区 三、努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 第四章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一、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提升发展先进制造业 三、突破性发展现代服务业 第五章 提升城市功能,建设智慧城市 一、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 二、完善市政设施网络 三、加强城市信息化建设 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第六章 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积极发展现代都市农业 二、全面改善农村面貌 三、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四、深化农村体制改革 第七章 完善区域功能,优化城乡总体布局 一、有序推进空间开发 二、引导产业合理布局 三、加快区级经济发展 四、加强功能区开发建设 第八章 彰显滨江滨湖特色,建设生态宜居城市 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二、扎实推进节能减排 三、切实加强环境保护 四、保护和修复生态 第九章 实施科教兴市,打造人才强市 一、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二、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三、推进教育改革创新 四、构建现代教育体系 五、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六、提高人才使用效能 第十章 推进文化强市,提升文化竞争力 一、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二、推进文化创新 三、繁荣文化事业 四、发展文化产业 五、保护历史文化名城 第十一章 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增强城市发展动力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二、推进所有制改革 三、建立健全现代市场体系 四、加快财税和投资体制改革 第十二章 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国际化水平 一、调整对外贸易结构 二、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三、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 四、加强对内开放合作 第十三章 发展社会事业,建设人民幸福城市 一、努力扩大就业规模 二、合理调节收入分配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五、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六、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第十四章 健全保障机制,推进规划实施 一、扩大消费需求 二、保持投资增长 三、加强政策引导 四、健全实施机制 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武汉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是“十二五”时期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规划,主要阐明“十二五”时期武汉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发展任务,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指导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一、“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武汉产业大发展、改革大推进、城市大建设,经济社会发生新的历史性变化的五年,是为新阶段实现新跨越积蓄力量、奠定基础的五年。全市人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战略发展机遇,妥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冰雪及洪涝灾害等多种风险和挑战,胜利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谱写了武汉发展新篇章。 综合经济实力提档进位。地区生产总值连续突破3000、4000、5000亿元,2010年达到5515.76亿元。全口径财政收入1416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9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753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23亿元。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都市农业协调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比重更趋合理,由“十五”末的4.8∶45.4∶49.8调整到3.1∶45.9∶51。钢铁、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支柱产业规模不断壮大,远城区新型工业化加快推进。集成电路、新型显示、节能环保、新能源、新一代移动通信、生物、激光、新动力汽车、软件及服务外包、动漫、地球空间信息、数控机床、新材料等15个新兴产业振兴方案着手实施。以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武汉・中国光谷”品牌效应和产业集聚度不断提升,“十一五”时期,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年均增长26.2%。2010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4%。 城市建设高速推进。坚持规划先导、建管并重,城市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不断优化,《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获国务院批复。基础设施体系不断完善。铁路枢纽、武汉新港、航空枢纽、高速快速路网、轨道交通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全国综合交通枢纽地位进一步凸显。武汉至广州客运专线开通,我市进入高铁时代。7条高速出口公路基本建成,城际铁路开工建设。市内交通整治力度加大。给排水、电力、燃气、邮政、环卫等市政设施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获批国家“三网融合”试点城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化学工业区完成相应区域的托管工作,吴家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获批国家级开发区。武昌、青山、洪山三区“插花地”历史问题妥善解决,城中村、棚户区和旧城改造步伐加快。市容环境达标街道、市民满意路、文明建设工地创建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成效明显,农村道路、饮水等基础设施逐步完善。 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突破。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建设,“清水入湖”工程积极推进,中心城区湖泊基本实现截污。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工程启动实施,汉阳“六湖连通”工程进展顺利,主要湖泊、河流等水体水质恶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绿化水平全面提升,获批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空气清洁工程全方位推进。垃圾收运处理工程进展顺利,201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东西湖、青山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顺利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全面展开,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均实现规划目标。绿色消费、绿色照明、绿色建筑、绿色出行等成为时尚,两型社区、机关、学校、村镇等创建活动积极推进,两型社会沿江集中展示区初具规模。 改革开放深入推进。武汉城市圈获批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第二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务院明确将武汉定位为“我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标志着武汉的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行政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体制日趋完善,行政效能明显提高。国有企业改制全面完成,战略重组进程加快,集体企业改制工作全面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不断改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新机制逐步建立,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机制更加完善。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加快推进,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和外包服务中心初现雏形,汉口银行实现跨区域经营,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完成改制组建,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创建。对外对内开放的质量和水平逐步提高,招商引资方式不断创新。在中部率先对台直航、率先获批保税物流中心,81家世界500强企业在汉发展,经济外向度不断提高。 和谐社会建设成效显著。“社区建设883行动计划”和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0806元和8295元。全民创业加快推进,城镇登记失业率4.1%。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建立,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9%,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310万人,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四城同创”深入开展,“六城会”、“八艺节”成功举办,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公共服务逐步趋向均等化。社会公共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成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平安武汉”建设卓有成效,社会和谐稳定。 专栏1:“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实现情况 序号 指 标 规划目标 实现情况 2010年 年均增长 (%) 2010年 年均增长(%) 1 全市生产总值(亿元) 4200 �12.0 5515.76 14.8 2 全口径财政收入(亿元) ―― �14.9 1416 29.5 3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 �14.0 3753 29 4 人均生产总值(元) 42000 ―― �58000 ―― 5 城镇新增就业(万人) (60) ―― (70.52) ―― 6 转移农业劳动力(万人) (30) ―― (33.82) 7 城镇登记失业率(%) �5 ―― 4.1 ―― 8 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提高(百分点) ―― (1.4) ―― (1.4) 9 服务业就业比重提高(百分点) ―― (4.4) ―― (1.2) 10 R&D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例(%) 2.4 ―― 2.4 ―― 11 *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吨标煤) 比“十五”末降低20% -4.4 五年累计降低21.97% -4.8 12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立方米) 122 -4.3 101 (-54.7) 13 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 0.65 ―― 0.53 ―― 14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90 ―― 96.3 ―― 15 城镇化率(%) �65 ―― 70.5 ―― 16 市民人均受教育年限(年) 11 ―― 11.23 ―― 17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万人) �190 ―― 310 ―― 18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 �90 ―― 99 ―― 19 *人口出生率(‰) �10 ―― 9.39 ―― 20 *耕地保有量(万公顷) 33.56 ―― 33.83 ―― 21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化学需氧量 比“十五”末减少5% ―― (12.08) ―― 二氧化硫 ―― (15.43) ―― 22 森林覆盖率(%) 25 ―― 26.63 ―― 23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17500 10.0 20806 13.9 24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 6700 8.0-10.0 8295 13.8 注:带*指标为“十一五”约束性指标;带()指标值为五年累计数。 二、“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我市既面临国家战略叠加等发展机遇,也面临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宏观环境和激烈的区域竞争。总体来说,机遇大于挑战,将迎来历史上又一个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国家扩大内需的战略方针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扩大内需特别是扩大消费需求,居民消费将加快升级,国内市场将更加广阔,有利于我市加快吸引国内外产业投资,将国内市场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推进进位争先,重振武汉雄风。 国家中部崛起战略实施力度逐步加大。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进入整体实施阶段,省委、省政府大力实施“两圈一带”战略,有利于我市加快建设一批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基础设施项目,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充分发挥中部崛起的战略支点作用,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步伐加快。建设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利于创新资源的聚集、创新成果的转化、创新人才的成长,发展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的高新技术产业,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深入推进。武汉城市圈成为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享有先行先试权,有利于我市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在全国率先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的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十二五”时期,武汉也面临一些挑战,主要是:产业结构不优、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的问题依然存在,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约束加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任务十分艰巨;远城区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相对滞后,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总体较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压力仍然较大;旧城改造任务十分艰巨,交通拥堵、空气质量等问题较为突出,城市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亟待提高;部分群众生活还比较困难,就业、社保、医疗、住房等民生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城市国际化水平不高,城市文明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有待进一步加强。 加快武汉发展,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牢牢抓住战略机遇,积极应对新的挑战,立足新起点,实现新跨越,努力开创武汉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武汉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突出创新驱动、跨越发展,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中心城市功能,提高市民生活幸福指数,实现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 依据以上指导思想,“十二五”时期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把积极承担国家发展战略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任务。大力推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探索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创新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成功经验,努力在新一轮城市发展中获取竞争新优势。 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利用先进技术改造提升制造业和服务业,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生产方式、消费模式的良性转型,推动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同拉动增长的发展格局。 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充分发挥科教和人才优势,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深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支持创新创业,切实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科学技术进步和全民创新素质不断提高的基础之上。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注重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集中民智、汇聚民力、关注民生、维护民利,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努力建设人民幸福城市。 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大力弘扬“勇立潮头、敢为人先、崇尚文明、兼收并蓄”的武汉精神,永葆思想解放活力,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潜能,以改革开放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又好又快发展。 “十二五”时期,武汉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着力打造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现代服务业中心和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基地,加快建设全国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巩固提升中部地区中心城市地位和作用,努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面完成小康社会建设的目标任务,为把武汉建成现代化国际性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上述目标突出体现在以下九个方面: ――基本构成具有比较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经济实力再上新台阶。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万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超过10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00亿元以上。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超过960亿元,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形成电子信息、汽车、装备制造、钢铁、石油化工、食品等六个千亿产业集群。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年均增长23%以上。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初步形成,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52%。注重顶层设计、示范突破,促进信息技术在制造业和服务业等领域的全方位应用,形成智慧城市雏形。 ――基本构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体系框架。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主阵地和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聚集一批优秀创新人才特别是产业领军人才,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知名品牌,初步建成世界一流的高科技园区。全市区域创新体系基本形成,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加快,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武汉成为全国重要的科技创新中心和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 ――基本建成全国两型社会典型示范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实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率先突破,循环经济突破性发展,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一批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工程和集中展示区建成,两型社会建设推进机制、管理体制、政策法规体系比较完善,为2020年基本建成具有武汉特色的两型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初步建成“绿色江城”、宜居武汉,努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滨江滨湖城市特色更加鲜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减少。 ――基本建成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成为全国高铁网络的主要枢纽城市,与全国主要大城市实现高速客运专线直接相连,全国铁路四大主枢纽地位进一步巩固和增强。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初步建成,成为中部地区的“水上门户”。天河机场成为辐射全国、面向国际的大型航空枢纽和航空物流中心。基本建成“九客七货”的公路主枢纽和“环形+放射”的高速快速路网,公路网总里程13000公里,武汉成为全国高速公路主骨架网络节点。 ――基本建成中心城区快速交通体系。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地面公交线网和停车换乘系统不断优化,城乡居民出行条件明显改善。中心城区轨道交通骨干网络初步形成并向远城区延伸。加快建设过长江、汉江通道,贯通一环、基本建成二环、完善三环、建设四环,城市环线、快速路网基本形成。提高交通运行服务水平和交通引导组织能力,二环线以内点到点车行时间基本不超过30分钟。 ――基本完成城市空间布局调整。产业发展与居住新城建设、人口分布与社会事业发展加快融合,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开发不断协调,城市功能性开发、综合配套水平和现代化综合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主城区基本控制在三环线以内,重点沿两江四岸开发建设,二环线以内城中村、中心城区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全面完成。远城区各集中规划建设一座中等城市规模的新城,重点沿轨道交通、快速路开发建设,基本形成“1+ ――基本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城乡共建、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远城区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水平迅速提高。全市工业布局向远城区转移,沿三环线至外环线区域形成环城工业带。现代都市农业结构和布局优化,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惠及广大市民,农业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同步推进、相互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城镇化水平提高到77%。 ――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处于中上水平。人民群众获得更优质、多样、公平的受教育机会,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服务,就业岗位持续增加,努力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全市常住人口预期1050万人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加快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实现全覆盖。 ――基本形成武汉城市圈“五个一体化”。4条城际铁路建成运行,武汉新港建设取得突破,城市圈内高速公路网基本建成,形成一体化综合交通网络。初步形成双向有序转移、配套协作更加紧密的一体化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区域一体化的金融、商品、技术、劳动力和旅游市场体系。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资源实现共享,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基本形成。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龙头作用进一步增强。 专栏2:“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类 别 序 号 指 标 名 称 2010年 2015年 年均增长(%) 属性 经 济 发 展 1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5515.76 >10000 >12 预期性 2 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51 52 ―― 预期性 3 城镇化率(户籍人口,%) 70.5 77 ―― 预期性 4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3753 >7437 >16 预期性 5 *财政收入(亿元) 全口径财政收入 1416 >2500 >13 预期性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 390 >960 >19 科 技 教 育 6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6.01 98 ―― 约束性 7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88.94 95 ―― 预期性 8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2.4 3 ―― 预期性 9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5 9 12 预期性 10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16.0 >27 ―― 预期性 资 源 环 境 资 源 环 境 11 耕地保有量(万公顷) 33.83 33.83 ―― 约束性 12 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 0.53 0.58 ―― 预期性 13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 〔54.7〕 完成省下达的目标 约束性 14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21.97〕 约束性 15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约束性 16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化学需氧量 〔10〕 以上 完成省下达的目标 约束性 氨氮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17 森林增长 森林覆盖率(%) 26.63 28 ―― 约束性 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 632 700 ―― 人 民 生 活 18 总人口(户籍人口,万人) 836.73 887 ―― 预期性 19 城镇登记失业率(%) 4.1 <5 ―― 预期性 20 城镇净增就业人数(万人) 〔70.52〕 〔75〕 ―― 预期性 21 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万人) 310 344 ―― 约束性 22 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97 全覆盖 约束性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97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99 23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万套) 5.86 完成省下达的目标 约束性 24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20806 与经济发展同步 预期性 25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 8295 预期性 26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 35.7 全覆盖 预期性 注:1、〔〕内为五年累计数。2、带*号的4项指标是根据我市实际设置的指标。3、不带*号的22项指标是与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衔接的指标。4、约束性指标10项,预期性指标16项。5、2010年基期数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省核定数为准。6、201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数按新的统计口径计算。 第三章 建设国家示范区,提升武汉战略地位 着力履行国家战略使命,积极融入国家战略布局,全面推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在承担国家发展战略中重振武汉雄风,努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 围绕基本构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体系框架,全面提高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主创新能力、辐射带动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全面完成国家赋予的作为国家队参与全球科技竞争的重要历史使命。 确立“国际领先、世界一流”战略定位。高标准规划和建设,聚集一批国际化的高端领军人才,培育一批国际化的企业家,研发和转化一批国际领先的科技成果,做强做大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努力使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成为科技创新的领航区、高端产业的聚集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生态文明的示范区,全面打造享誉世界的“中国东湖・世界光谷”。 推进示范区自主创新。用足用活用好先行先试权,不断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大胆进行科技金融创新,积极推进股权激励、政府采购等试点,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新兴产业组织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积极开展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权交易试点。高效运作“官产学研用”新机制,实施“百家企业自主创新试点工程”,支持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加强与国内外高技术园区的交流合作,充分发挥自主创新示范区在资金、项目、人才、知识产权、信息等资源方面的吸附功能和带动效应。 加快示范区建设和发展。以形成创新带动发展的增长模式为目标,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在光电子信息、生物、能源环保、高端装备制造、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培育特大型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加快实施武汉未来科技城、中华科技产业园、光谷生物城、光谷金融港、新能源环保产业园、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光谷动漫产业基地等园区建设,不断培育新的增长点,建设全球重要的光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和全国领先的生物产业基地、节能环保产业基地,辐射全国的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到2015年,企业总收入突破10000亿元。 围绕基本建立两型社会建设体制机制,准确把握国家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战略要求,探索有别于传统模式的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发展新路,切实履行好全国示范责任。 确立“探索两化、先行先试”战略定位。深入实施两型社会建设五年行动计划。以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为战略目标,以发展循环经济为突破口,以构建符合两型社会要求的产业体系为核心内容,以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为基本要求,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关键环节,以深入开展两型创建活动为有效途径,以创建武汉两型社会建设模式为重要标志,加快建设符合两型社会要求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具有武汉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使武汉成为两型理论的发源地、体制创新的示范区、改革模式的输出地。 推进两型社会建设重点工程。深入推进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智慧城市、生态农村等重大工程。重点实施再生资源产业化利用、工程机械再制造、热能综合利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低碳建筑示范、半导体照明、医疗垃圾处理、建筑垃圾消纳与资源化处理、废旧家电和家具回收处理、水污染源头控制、重点污染区域土壤修复、农村空气质量监测、畜牧业集约化等重大项目。 打造两型社会建设重点示范区。探索制定引领全国的两型社会建设标准,深入推进两型社会建设集中创建活动,加快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汉口江滩、武昌江滩、汉正街、四新生态新城、青阳鄂大循环经济示范区等两型社会重点示范区建设,集中展示两型社会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功能提升示范、两型产业园区建设示范等。发挥典型示范带动效应,全面推进各领域两型重点示范区建设。每个区打造1―2个两型重点示范区。 创新两型社会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体制机制,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形成有利于节约用地的市场环境和长效机制。创新两型社会建设财税金融体制,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强化财税金融服务和支撑。创新拓展开放平台,营造有利于承接高端产业转移的体制环境,形成促进两型产业发展的出口结构。创新公共服务和行政管理体制机制,为两型社会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和公共服务平台。创新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完善相关市场机制、价格机制、补偿机制、激励约束机制。 准确把握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战略要求,立足中部、服务全国、面向世界,最大限度的吸引、集聚全国资源要素,着力引领中部地区参与国际经济竞争,加快建设区域对外开放门户,切实发挥武汉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在全国的集聚、辐射、带动功能。 构建中部崛起战略支点。增强现代装备制造和高技术产业基地功能,不断提升综合交通枢纽地位,提高城市资源集聚和辐射带动能力,带动以武汉城市圈为重点的“两圈一带”协调发展,促进中部地区经济发展,成为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对外交往等方面具有全国性重要影响力的国家中心城市,重振武汉雄风,努力实现由中部地区中心城市向国家中心城市提升。 发挥引领示范功能。发挥科教人才优势,全面推进自主创新,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发挥改革创新优势,力争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取得突破,加快建设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发挥区位交通优势,加快高铁客运专线、铁路枢纽、航空港、航运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完善铁路、高速公路、干线公路、民航、长江黄金水道、油气管道等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 发挥集聚辐射功能。发挥产业基础优势,做大做强优势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推动老工业基地向高端制造业基地转型,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发挥市场辐射优势,突破性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传统商贸重镇向高端服务业中心转型,加快建设辐射全国的市场体系和物流体系,建设全国重要的现代服务业中心。 第四章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围绕基本构成具有比较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支柱产业高端化、高新技术产业化、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 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以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为重点,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到2015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750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5400亿元。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新型显示器件、地球空间信息、软件及服务外包等产业,培育物联网、云计算、三网融合、网络增值服务等新型产业,打造区域性信息服务及服务外包基地。到2015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产值1600亿元。 节能环保产业。以高效节能、清洁能源技术与装备、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等为重点,以工程总承包带动成套装备制造为主要途径,建设国内技术领先、中部地区规模最大的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产值700亿元。 新能源产业。以光伏、生物质能、风电装备等为重点,促进新能源产业规模化发展,积极推进核能应用技术的研究与推广,提高传统能源清洁化利用水平。到2015年,新能源产业产值550亿元。 生物产业。依托生物领域国家实验室集中、研发实力雄厚的优势,推进生物制造关键技术开发、示范与应用,打造生物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发展生物医药和生物农业,建设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到2015年,生物产业产值400亿元。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激光装备、先进运输装备、新型电力电气设备、特种专用装备等产业。到2015年,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产值420亿元。 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新型金属材料、先进化工材料、纳米材料、新能源材料、信息材料、生物材料等高性能新材料。到2015年,新材料产业产值1350亿元。 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开发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清洁燃料汽车,着力突破汽车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和电子控制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到2015年,新能源汽车产业产值380亿元。 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和“工业倍增计划”,以千亿产业和百亿企业为重点,加快技术改造步伐,促进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的结合,做大做强支柱产业,发展优势产业,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到2015年,工业总产值15000亿元。 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光通信、消费电子、高端器件和集成器件、集成电路等领域,加快富士康武汉科技园、中芯国际武汉芯片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打造全国重要光通信设备供应基地、国内大型消费电子产品生产基地、国家光电子产业基地、全国重要的集成电路设计和生产基地。到2015年,电子信息产业产值3000亿元以上。 汽车产业。重点提高整车生产规模,加快汽车零部件和服务体系发展,提高汽车产业链配套能力。推进东风本田二厂、神龙三厂、东风自主品牌乘用车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关键零部件制造。加快发展汽车服务业。到2015年,形成150万辆整车生产能力,汽车产业产值3000亿元以上。 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船舶及配套、机车车辆、电气装备、数控机床、冶金装备等领域,打造具有国际水平的船舶建造及修造基地,国内最大的铁路货车、机车装备和大型工程装备研发制造基地,国内一流的电气装备、数控机床、冶金装备研发生产基地。到2015年,装备制造业产值2000亿元以上。 钢铁产业。重点发展钢铁深加工产业,建成全国冷轧硅钢片、汽车板和高性能结构钢等精品钢材生产基地。引导船舶、家电、机械、桥梁工程等本地用钢重点企业与武钢开展战略合作,支持武钢创建世界一流的钢铁企业。到2015年,钢铁产业产值1200亿元。 石油化工产业。以80万吨乙烯等重大项目和武石化等重点骨干企业为支撑,重点发展高附加值石油化工、盐化工和精细化工产品,延伸石化产品深加工和新材料化工配套产业链,打造中部地区石油和化学工业生产基地。到2015年,石油化工产业产值1000亿元。 食品加工产业。重点发展啤酒、软饮料、植物油、乳制品、肉禽加工、调味品、方便食品等食品加工产业,推进湖北中烟搬迁改造等重大项目建设,促进食品加工企业创品牌、上规模。到2015年,食品加工产业产值2000亿元以上。 加快发展其他优势产业。纺织服装产业重点发展高档针织内衣、时尚休闲服饰等产品。轻工家电产业重点发展空调、冷柜、热水器、厨具、小家电等系列产品。建材产业重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新型和绿色环保装饰装修材料、无机非金属新材料等产品。 专栏3:工业倍增计划 到201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5000亿元,力争突破16000亿元,工业增加值达到4200亿元,力争达到4500亿元。重点实施六大工程: ――“千亿产业百亿企业”工程。电子信息、汽车产业产值超过3000亿元,装备制造、食品产业超过2000亿元,钢铁、石化产业超过1000亿元,百亿元企业20户以上。 ――新兴产业培育工程。新兴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由“十一五”末的26%提高到“十二五”末的35%以上。 ――“千亿投资百亿项目”工程。全市工业投资增长1.7倍,“十二五”期间累计达到8000亿元,力争突破1万亿元。 ――“千亿板块百亿园区”工程。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产值超过3500亿元,吴家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超过2000亿元,武汉化学工业区和青山、蔡甸、江夏、黄陂、新洲超过1000亿元,30个工业园区超过100亿元。 ――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壮大工程。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总量上规模、结构上档次、管理上台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增加1倍,各类小企业增加10万户。 ――绿色制造工程。强化节能减排、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和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绿色制造,实现转型发展。 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拓宽领域,增强功能,优化结构,大力发展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和新型生活性服务业,建设全国重要的现代服务业中心。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5200亿元以上。 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业。打造全国重要的物流中心。积极引进和培育大型第三方物流企业和企业集团。建设铁水公空多式联运、高效衔接的物流快捷运输网络。完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提高区域中心分拨功能和配送服务水平。整合现代物流综合信息平台,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加快建设阳逻港物流园、天河空港物流园、东西湖保税物流园、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物流园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园等综合型物流园区。到2015年,现代物流业增加值1200亿元。 重点发展金融业。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加快引进和培育各类金融机构,支持汉口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做大做强。推进武汉光谷金融港建设,加快建设全国性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和金融外包服务中心。加强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重点推进建设大道―新华路“金十字”地区、中南路―中北路地区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金融集聚区建设。到2015年,金融业增加值800亿元。 重点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打造区域性文化创意基地,构建中部创意之都。重点发展创意设计、文艺创作、文艺演出、影视制作、出版发行、文化旅游、文博会展、动漫游戏、数字传媒等文化创意产业,扶持江通动画等重点企业加快发展、做大做强,打造有较强影响力的创意产业集团。积极发展科技服务业。依托在汉的一批设计院所和龙头企业,加快工业设计、工程总包等工程咨询产业群发展,树立国际品牌,打造工程设计之都。到2015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1200亿元。 提升发展现代商贸业。巩固提升全国性商贸中心功能,促进商贸业高端化发展。推进中心商圈、特色商业街、轨道交通商业带及远城区商业中心建设。加快新型业态和集成服务发展,大力推进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加快大型居住区的配套商业建设。积极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加快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优化专业市场布局,加快汉正街等传统批发市场的转型升级。到2015年,现代商贸业增加值1300亿元。 加快发展会展与商务服务业。打造中国会展名城,建设一流商务城市。培育一批知名会展品牌和商务服务品牌。继续办好中博会、机博会、光博会、农博会、食博会、华创会和汉交会等品牌会展,建设全国重要的会展中心。重点发展法律咨询、会计审计、认证认可、信用评估、人力资源服务等中介服务业。到2015年,会展与商务服务业增加值300亿元。 加快发展旅游业。打造国际国内旅游重要目的地和集散地。以大黄鹤楼风景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等为重点,多元化开发旅游产品,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塑造“精彩武汉,魅力江城”旅游形象。以武汉进入高铁时代为契机,推进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相关配套建设。加强与周边地区合作,打造区域一体化旅游市场。加强旅游市场治理整顿,提高服务质量。到2015年,旅游总收入1600亿元,接待旅游者人数1.2亿人次。 积极发展家庭服务业。建立惠及城乡居民的家庭服务体系。重点发展家政服务、社区服务、养老服务、维修服务、物业管理等业态,因地制宜发展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等新业态,积极发展面向农村尤其是中小城镇的家庭服务。 健康发展房地产业。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和政策体系,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抑制投机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到2015年,房地产业增加值500亿元。 壮大提升建筑业。增强建筑业综合竞争力和产业带动能力。壮大建筑业规模,拓展市政、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领域,突出建桥产业,打造“中国建桥之都”。优化建筑业结构,形成由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等组成的承包体系和由勘察、设计、监理等组成的工程咨询服务体系。强化建筑龙头企业带动,鼓励武汉大桥局、中建三局等大型建筑企业兼并重组科研、设计、施工等企业,培育经营规模大、综合实力强的企业集团。推进建筑业技术进步,提高建筑业的设计、施工和技术装备水平。以境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为突破口,大力开拓境外市场。严格工程质量和建筑生产安全管理。 第五章 提升城市功能,建设智慧城市 围绕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现代化水平,全面完善交通和市政设施网络,加快推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武汉建设,基本建成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基本建成中心城区快速交通体系。 满足快速增长、多元化、人性化的交通需求,增强对外交通辐射能力,不断强化全国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加快完善城市道路系统、轨道交通系统,发展智能交通,打造畅通武汉。 完善对外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推进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水水联运、水陆联运、公铁联运、空陆联运等多式联运,推进全市铁、水、公、空多种运输方式高效连接,着力构筑“铁、水、公、空、管”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 ――铁路。巩固强化武汉作为全国铁路四大路网主枢纽、六大客运中心、集装箱运输中心和四大机车客车检修基地的地位。完善武汉、汉口、武昌三大客运站配套设施,新建汉阳客运站,提升武汉北、大花岭、舵落口三大货运站功能,形成“两纵两横”特大铁路枢纽。推进武汉至西安等高速铁路客运专线网络建设。建成武汉至孝感、黄石、黄冈、咸宁等城市的城际铁路网。 ――公路。推进四环线等高速快速路系统建设,优化站点布局,完善公路客、货主枢纽交通衔接。加快国家、省级高速路武汉段建设和干线公路升级改造,提高进出主城和过境快速通行能力。到2015年,公路网密度达到160公里/百平方公里以上,高速公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百平方公里以上。 ――水运。巩固提高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地位,加快武汉新港阳逻、白浒山等集装箱港区和纱帽、金口、军山等港口建设,提升港口吞吐能力。加强长江、汉江武汉段航道整治疏浚。到2015年,武汉新港货物吞吐能力突破2亿吨,集装箱吞吐能力达到260万标箱。 ――航空。加快天河机场三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提高航空服务水平,增开国际国内航班,打造国内枢纽机场和重要的国际空港。开展第二机场选址工作。有序推进低空空域管理改革,促进通用航空市场快速成长。到2015年,旅客吞吐能力达到3800万人次,货邮吞吐能力超过44万吨。 ――油气管道。建设新型管道运输系统和贮存设施,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给。完善优化现有管网设施,建设武汉天然气高压外环线。加快中石油西气东输二线武汉段建设,建成中石油兰(州)郑(州)长(沙)成品油管道武汉段。 完善市内交通系统。加强城市道路、过江交通和轨道交通建设,推进市内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无缝对接,形成畅通有序、多模式一体化的城市交通体系。 ――过江交通。建成二七路长江大桥、鹦鹉洲长江大桥和江汉六桥,开工建设杨泗港长江大桥、三阳路长江隧道、江汉七桥。完成轨道2号线、4号线、8号线等过长江工程,轨道3号线过汉江工程。加强长江一桥、长江二桥、青岛路隧道等过长江通道的衔接路网和配套设施建设。到2015年,主城区建设和形成12条过长江通道、10条过汉江通道。 ――轨道交通。建成轨道1号线延长线、2号线一期及其延长线、3号线一期、4号线一期和二期、8号线一期工程,开工建设轨道6号线一期和7号线一期工程,启动轨道5号线前期工作。加快远城区轨道交通建设。到2015年,基本形成覆盖三镇、城乡一体的轨道交通骨架网络,主城区轨道交通通车里程140公里,各远城区与主城区基本实现轨道交通相连。 ――自行车和步行交通。改善自行车和步行交通环境,推动出行方式转变。完善自行车专用道路网络,优化自行车租赁网点布局。加强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设施建设,在主要街道建立无障碍步行系统。建成100处人行立体过街设施。 ――静态交通。增加公共停车泊位数,提供与停车需求相匹配的停车设施。严格执行新建项目的停车配建要求,逐步提高配建泊位比例。加快建设公交枢纽站、公交首末站、车辆保养场及加油(气)站等设施。到2015年,主城区建成公共停车场300处以上,公共停车泊位新增8.5万个。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建设快速公共交通系统,优化线网,提高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确保公共交通路权优先。配合轨道交通建设,加强换乘衔接,初步形成以综合交通枢纽为节点,大运量快速公共交通为骨干,常规公共交通为基础,出租车、轮渡、公共自行车等多种方式协调发展的安全、舒适、便捷、价廉、绿色的公共交通体系。到2015年,市民公共交通出行比例40%。 提升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实行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开发模式,促进交通需求合理分布。综合运用机动车单双号管理等措施,加强交通需求管理。实施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工程,合理调整交通需求,倡导绿色方式出行。构建智能化、开放式交通管理系统,完善出行诱导和车辆行驶导航服务。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完善快速处置和应急救援机制。完善工程建设交通影响评价,严格控制占道施工,持续开展路边停车、非法营运等重点整治。 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完善给排水、电力、燃气、邮政、环卫等市政基础设施网络,建立健全能源供应保障长效机制,增强市政设施服务能力。 给水。完善城乡给水设施,扩大城乡集中给水服务范围,建立多源联网、安全可靠的给水系统。加快管网改造和建设,形成以给水干管和区域加压站为主体,主次管网合理配置的分区输配水系统。规划启动中心城区直饮水工程。到2015年,城市供水出厂水质综合合格率100%,管网漏失率控制在15%以内。农村饮水出厂水质综合合格率100%,管网漏失率控制在18%以内。 排水。加强重要排水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配套建设,加大旧城排水系统改造力度,推进新拓展地区同步建设排水系统。形成水系排涝与城区排渍相互协调的排水系统,提高应对大雨、暴雨的排涝排渍能力。到2015年,新增抽排能力 污水。建设雨污分流的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加快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和改造升级,推进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管道改造,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彻底改变污水直接入江、入湖状况。到2015年,中心城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93%以上,管网收集率85%。远城区主要集镇污水处理率70%,管网收集率50%以上。 电力。推进荆门至武汉1000千伏高压输变电工程,加快500千伏双环网和负荷中心500千伏变电站建设,提高供电可靠性和安全性。完善城市220千伏主网建设,实现分层、分区供电。新、改、扩建相关110千伏配电和10千伏以下供电网络。对部分影响城市建设的输、配、供电架空线逐步实施入地改造。推进阳逻煤炭储备基地、阳逻电厂四期工程、青山热电厂“上大压小”工程建设,启动关山热电厂燃机扩建等一批热电联产项目。适度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不断提高电力自给率。 燃气。提高燃气供给、应急保障水平,形成以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为主、人工煤气为辅的燃气供应系统。以军山、五里界、罗汉寺和安山分输站为接入点,积极争取和引进其他气源,实现天然气供应方式的多元化和来源的多渠道化。加快建设液化天然气储备基地。 邮政。加快邮件处理中心、邮政物流中心、邮件转运站、基层邮政局所等邮政设施建设,打造国际邮件和速递邮件处理中心、国家邮航辅助中心、中部地区最大的邮件集散中心,提高邮政服务水平,强化武汉邮区中心局在中部地区的中心地位。 环卫。加快垃圾处理场建设,完善垃圾收运系统,新建一批大型垃圾转运设施,配套建设一批中小型垃圾转运站。以餐厨垃圾、建筑垃圾为重点,推进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科学设置环卫公共设施,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到2015年,主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远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以上。 综合管沟管廊。妥善解决城市管网多头建设问题,在新建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时,同步实施给水、排水、燃气、热力、通信、供电等城市管网建设,逐步将现有城市各类管网改造集中到统一的综合管沟管廊中,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筹规范、有序管理。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整合信息资源,完善信息化顶层设计,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努力建设智慧城市。 推进数字武汉建设。提升城市基础测绘保障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充实和更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完善数字武汉地理空间框架。深化“三网融合”、下一代广播电视网试点工作,推进通信网、互联网、数字电视网等信息网络全覆盖,提升服务功能,促进融合应用,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 实施光城计划。加快宽带网络建设,利用武汉光纤光缆产业优势,积极推进光纤到楼,大力发展光纤到户,扩大远城区宽带网络覆盖范围,建设智能楼宇、智慧家庭。进一步增加无线网络覆盖点,实现机场、车站、学校、大型商场等公共空间无线网全覆盖。 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加强“中国武汉”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武汉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专网,加强全市协同办公系统、网上行政审批信息平台、视频会议等电子政务骨干应用系统建设。依托武汉市民之家等重点工程,完善电子政务和电子社区工程,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化,加快建立政府与市民网上互动机制。推进移动电子政务建设。 加快企业信息化。推广、深化信息技术在各行各业的应用,实现信息化对企业生产等环节的渗透,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加强产品、技术标准化建设,加强信用环境建设,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发展,提高企业电子交易水平。 推进物联网建设。引进和运用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实施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能安防设施、智能环境监测、数字化医疗等物联网示范工程。实现车联网全覆盖。拓展“武汉通”应用功能,基本覆盖居民衣食住行的小额消费,促进与身份信息管理互联。 坚持以人为本、建管并重、安全为先,注重依法和长效管理,推进人性化服务、网格化覆盖、智能化应用、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城市现代化综合管理水平。 完善城乡规划管理和协调体制。建立完善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和利益相关人参与制度,进一步增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约束力。加强城市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强化城市“五线”管理,确保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顺利实施。 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健全“市区联动、以区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大城管工作机制。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强化城市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促进城管执法规范化,提高依法管理城市水平。加强违法建设控管,综合治理违法占道,规范建筑垃圾管理,规范户外广告招牌设置,加强窗口部位市容环境整治。 加强城市公共安全建设。加强公共安全预防体系建设,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快完善河道、堤防、湖泊水库、排渍排涝、分蓄洪区“五位一体”的防洪工程体系、管理维护体系和应急保障体系。加强天气气候、生态环境监测,提高灾害性天气气候预测预报准确率和应对水平,增强环境预警与应急能力。重视城市地质安全。加强城市震害防御和应急系统建设。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逐步完善城市防空体系。 第六章 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围绕基本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一体化,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农村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围绕大城市郊区农业的特点,以服务城市、改善生态和增加农民收入为宗旨,以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为关键环节,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 深化农业结构调整。推进优势特色种养业基地建设,重点发展蔬菜、食用菌、名特优水产、苗木花卉、林果茶等高产、高质、高效农产品,适度发展畜禽生态养殖基地,培育农产品名优品牌。建设100万亩蔬菜基地,优势特色农产品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提高到85%。重点发展蔬菜、水产品、肉制品、禽类制品、乳制品、饲料等农产品加工业。综合开发农业的观光休闲、生态保护等多种功能,加快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大力发展循环农业,促进农业资源循环高效利用。 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积极培植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鼓励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带动型农业经营模式。加强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引导加工企业向园区集中。探索土地股份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模式,推进农业适度规模发展。支持农业装备提档升级。 加强农业和水利设施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中小型泵站更新改造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大中型排涝泵站进水港区和中小流域综合治理。健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管理长效机制。推进集中连片,建设标准化高产农田。加强田间渠系、土地整治、土壤改良、机耕路和农田林网等工程建设。积极推广钢架大棚、智能温室等设施农业。 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农业科技支撑服务体系、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加强农业科技攻关,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建设一批有影响的良种繁育基地。加快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建立新型、高效的农产品营销网络。 按照“新农村、新农民、新社区、新生活”的要求,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升农民生活水准。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远城区干道和农村通�公路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路网,加快公共交通向远城区延伸。完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农村电话、数字电视、互联网等信息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村道路、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管理长效机制。 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土壤、饮用水源、生活垃圾等污染防治,强化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和种植业污染治理,防治农业农村面源污染。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加快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设施建设。建立远城区“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 加快建设农村新社区。完善村庄规划,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整乡推进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村�集并,加强中心村建设。促进农民向中心村、中心镇集中。按照城市社区服务理念建设农村新社区,推进生产生活服务和社会事务向新型农村社区集中,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 优先发展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建立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的新机制,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 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做好“三免一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和均衡发展水平。加快推进城乡教育资源整合,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合理调整农村学校布局,大力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 繁荣农村文体事业。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大院和农家书屋配套设施建设。打造农村“一乡一品”文体活动,推广“农村文化中心户”模式,不断丰富农村居民文化生活。加强农村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农村体育健身活动。 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不断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完成乡镇卫生院体制改革工作,完成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强化农村人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稳定低生育水平,优化出生人口结构。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全覆盖的农村疾病预防控制网络。 完善农村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加强失地农民和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着力优化农民就业创业环境,建立乡(街)劳动求职意向库、用工信息库,强化劳动用工信息发布,依法保障进城就业农民工的各项权益。 推进城乡体制机制创新,深化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制度环境,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不断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市、区、乡三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荒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农业类知识产权等为重点,积极开展农民和农村集体拥有的各类用益物权交易。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创新试点,依法保障农民对集体资产的管理权和收益权。 发展农村金融服务。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农村金融业务,规范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扩大农民抵押贷款担保物范围,探索赋予农民承包地、宅基地抵押权的实现方式。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探索建立农业再保险和重灾风险分散机制。完善农业信贷担保风险财政补贴制度,健全农业担保体系。 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管理体制。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加强村务公开,健全农村“一事一议”制度,推行村务管理民主听证制度,提高农村新型社区自治程度。积极推进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区、街、社区(村)三级农村综合便民体系。 拓展农民增收渠道。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庭院经济和林果经济,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收入。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妥善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等问题,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发挥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作用,盘活农村土地等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搭建创业平台,吸引更多成功人士回乡创业,以创业带就业促增收。 加大对“三农”投入。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和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继续实行对农民的各项直接补贴政策,扩大补贴范围,加大补贴力度,完善补贴方式。适时建立耕地保护基金。改革政府支农投资管理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引导和鼓励农村集体、企业和农户积极参与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多元化农村基础建设投入机制。 第七章 完善区域功能,优化城乡总体布局 围绕基本完成城市空间布局调整,优化国土开发格局,明确区域发展特色,强化城市功能区的支撑作用,促进主城与新城、中心城区与远城区协调发展,形成符合主体功能区要求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 严格控制主城用地,积极促进新城发展,完善各级城镇功能,明确主体功能区划分,构建“主城+新城组群”、“主城区为核、多轴多心”的总体空间布局。 优化开发主城区。延续圈层发展、组团布局的空间发展格局,增强主城区综合服务功能和现代化、国际化水平,成为传承历史文脉、彰显城市魅力、发展服务经济的主要承载区。发挥三环线及沿线绿化隔离带等的空间隔离作用,防止主城区面积过度扩张。有序推进旧城风貌区、旧工业区、旧居民区、城乡结合部更新改造,有序引导人口外迁。 重点开发新城组群。依托城市快速路、骨架性主干路和轨道交通组成的复合型交通走廊,加快构筑由主城区向外沿阳逻、豹�、纸坊、常福、汉江、盘龙等方向的城镇空间发展轴,形成东部、东南、南部、西南、西部和北部等6大新城组群。推进新增建设用地向重点发展区域倾斜,形成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物流业为发展重点,商业、医疗、文化、教育等综合配套完善的产业新城,有效承接主城疏解的人口和功能。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要求,统筹考虑全市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土地利用和城镇化格局,突出区域主导功能,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加强分类指导,形成发展导向明确、要素配置均衡、空间集约集聚的发展格局。 加强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完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管理政策,有序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完善地下交通、市政设施、综合防灾等公共设施系统。优先考虑在繁华商业区、交通枢纽站场和城市主要公共活动中心等区域,建设功能协调、使用便捷的地下空间体系。 调整完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环境保护等相关政策,加大基础设施集中配套建设力度,调整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推进先进制造业集聚化布局。加快推进远城区新型工业化,形成“环城工业带+四大产业集聚区”的布局。在沿三环线至外环线区域建设由重点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和功能组团构成的环城工业带。打造光电子信息及生物产业集聚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洪山―江夏)、汽车及机电产业集聚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蔡甸―汉南)、钢铁化工及装备制造业集聚区(青山―武汉化学工业区―阳逻)、食品轻工产业集聚区(吴家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口―黄陂)等四大产业集聚区。 引导现代服务业差异化布局。强化现代服务业发展布局的统筹协调和空间引导。中心城区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开发区和远城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依托重大基础性、功能性设施和区域优势产业,按照重点集聚、改造提升、开发培育等差异化布局导向,促进各具特色、功能鲜明的服务业集聚区竞相发展。推进江汉区国家服务业发展综合改革试点。 形成都市农业特色化布局。外环线以外的农业发展区域,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推进优势特色农产品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建设、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建设一批布局合理、清洁环保的蔬菜基地,引导加工、流通、储运设施建设向优势产区集聚。外环线以内的农业发展区域,注重发挥农业投资的整体功能和效益,提高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重点发展生态、休闲等服务型农业。 立足不同区域的发展基础和区情特色,合理确定区域发展定位,逐步形成各区错位发展、统筹发展、协调发展的格局。 江岸区。重点发展金融保险、信息服务、文化旅游等产业,加快建设汉口沿江商务区、后湖新城、黄埔新城,打造特色街区品牌,建设现代服务业强区。 江汉区。重点发展金融、现代商贸、现代物流等产业,加快建设王家墩商务区,积极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和省级金融服务业示范区建设,成为现代服务业发展示范区。 �口区。重点发展新型商贸、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产业,加快建设汉正街商贸旅游区、汉江商务带,打造现代商贸优势区和都市产业创新区。 汉阳区。重点发展会展、旅游、商贸等产业,加快建设四新生态新城、五里墩商圈、“汉阳造”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打造中部地区生产性服务中心、文化旅游中心。 武昌区。重点发展金融保险、文化创意、商贸旅游等产业,加快推进武昌古城、武昌滨江商务区建设,打造武汉江南金融商务中心和历史文化名城区。 青山区。重点发展钢铁、石油化工、船舶等产业,以发展循环经济、服务高铁经济为特色,加快建设国家节能环保科技产业园、滨江生态商务区,建设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 洪山区。重点发展高新技术、创意等产业,加快建设杨春湖城市副中心、青菱产业集聚区和天兴洲生态绿洲,建设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区和彰显科教人文优势的生态魅力城区。 东西湖区。重点发展食品制造、机电制造、现代物流等产业,加快建设武汉吴家山经济开发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和全国赛马体彩中心。 汉南区。重点发展汽车零部件为主导的机电、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和食品产业,加快建设纱帽产业新城,以城乡一体化改革试验为突破口,建设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江夏区。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加快建设纸坊新城、金口港区、郑店物流产业园和梁子湖旅游风景区,建设武汉南部生态新区。 蔡甸区。重点发展通讯电子、机械汽配、轻纺日化等产业,加快建设后官湖生态宜居新城、常福产业新城、健康产业基地,成为宜居宜业新城区。 黄陂区。重点发展先进制造、商贸物流、生态旅游等产业,加快建设武汉临空经济区、汉口北商贸物流枢纽区、木兰生态旅游区,建设宜居创业优质区和生态旅游样板区。 新洲区。重点发展钢材深加工、船舶与机械装备制造等产业,加快建设阳逻港口工业新城、邾城商贸文化宜居区和道观生态旅游休闲区,建设长江中游港口枢纽、武汉东部生态新区。 充分发挥国家级开发区的核心支撑作用,进一步完善功能区开发建设管理体制,集中资源,重点推进基础条件好、环境承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功能区建设。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壮大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电子电器产业规模,发展新能源汽车、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打造“武汉・中国车城”、中部地区低碳经济示范区,加快建设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吴家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利用外资方式,优化利用外资结构,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高附加值服务业,努力建成武汉乃至中部地区最大的食品加工、进出口物流和高科技机电产品加工基地。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力度,完善景区旅游配套设施系统,进入国家 武汉化学工业区。加快推进80万吨乙烯工程及配套项目,构建新型化工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北湖组团、建设组团,打造中部地区石油化工生产基地、产品供应中心和长江中游重要的化工物流基地。 武汉新港。围绕“亿吨大港、千万标箱”远景目标,以长江黄金水道为纽带,以阳逻、白浒山等为重点,建设集现代航运物流、综合保税服务、临港产业开发和新城区为一体的现代港、国际港、枢纽港,打造长江中游航运中心。 专栏6:其他城市功能区 重点功能区。两江四岸城市核心区加快建设辐射中部地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景观中心和旧城风貌特色中心。充分发挥历史底蕴深厚、景观环境突出的优势,更新改造长江、汉江滨江已开发地区,加快开发二七、青山、杨泗港等新的滨江区域,植入高端服务功能。 特色功能区。王家墩商务区加快建设成为综合性商务区。四新生态新城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会展中心。杨春湖综合交通枢纽区建设成为武汉高铁经济聚集区。汉正街商贸旅游区整体改造、转型升级为中部地区重要的商品展示和旅游购物中心。花山生态新城打造成为绿色智能化环保型生态城。后官湖生态宜居新城建设成为生态休闲旅游区。武汉南部经济带建设成为以江夏现代机电装备制造产业基地为特色,具有区域带动能力的新增长极。汉口北商贸物流枢纽区建设成为全市商贸物流核心区和我国中西部商贸物流枢纽中心。天兴洲生态新区打造特点鲜明的长江江心旅游目的地。 新兴功能区。着眼于培育支撑城市发展的新增长点。加快区域资源整合,支持大黄鹤楼地区建设成为国家级风景名胜景区。研究启动南岸嘴地区开发建设。支持青阳鄂大循环经济示范区成为国家级循环经济高技术开发区。 第八章 彰显滨江滨湖特色,建设生态宜居城市 围绕基本建成生态宜居武汉,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推进生态环境与城市发展相互促进、资源节约与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并举,进一步凸显城市滨水生态特色。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全面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探索建立不同层面、各具特色的循环经济体系,着力构建政府推动、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循环经济发展新机制。 强化资源节约管理。实行有限开发、有序开发、有偿开发,加强对各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排污总量。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有保有压、集约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积极采用节材工艺和节材技术,降低消耗,提高利用率。 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全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城市创建,搭建城市矿产资源信息及交易平台,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物资回收再利用网络体系,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到2015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8%,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8%。 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区。加快以青山区、阳逻开发区和武汉化学工业区等为主体的大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探索钢铁、电力、石化、建材、环保等循环经济产业链发展新模式,全力打造重化工产业集聚、节能环保产业集聚、跨区域循环的全国两型社会建设典型示范区。推进东西湖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完善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提升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发展水平,继续创建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开发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和产业链接技术,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 建立健全有利于节能减排的长效发展机制,逐步建立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绿色发展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大幅降低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增加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加森林蓄积量,增强固碳能力。推进在线监测,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排放和节能减排统计、监测、监察和考核体系。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探索建立碳排放控制和交易机制,努力扩大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绿色信贷试点规模。 创新节能减排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对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行业的产业政策,严格执行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项目审批核准程序。完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通过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减排新机制。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倡导绿色消费,加快构建全社会共同推进节能减排的工作机制和约束激励机制。 积极推进清洁生产。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深入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制定发布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评价纳入环评、排污许可、排污申报、限期治理等制度及工作程序中,通过采用可再生能源及原料、高效节能工艺技术,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强化重点领域节能减排。继续做好工业领域节能减排,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支持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高节能减排水平。加快完善建筑节能监督体系、技术体系和政策法规,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材料,推动城市绿色建筑的设计、建造及使用。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深入推进“十城千辆”试点,提高公交车使用清洁能源的比例。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深入推进“十城万盏”试点,全面实施城市节电工程,积极开展用户电能效率评价,实施节能改造。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切实解决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污染问题,努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等环境保护目标分解到区和有关部门。加强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严格的环境准入和退出政策,实行环保一票否决。深入实施“碧水蓝天”工程。健全环境监管体制,严格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水体、大气、噪声、固体废物、土壤、辐射、光等污染防治的监测网络建设,推行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环境经济政策,完善环境管理地方法规,推进污染者付费制度。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并监督环境保护。 加强水污染防治。积极推进污染源头控制,加强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和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动城市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强化主要河流和湖泊的排污管制,全面实施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工程,基本消除城市水体黑臭现象。科学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立饮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和水源突发性事件预警系统。 加强大气环境整治。大力实施清洁空气工程,严格控制燃煤污染。建立健全工业污染防控体系,严格重点行业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强重点企业污染治理和技术改造。加强重点地区空气环境整治。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综合整治力度。严格控制渣土运输和扬尘污染。加强餐饮油烟环境监管。到2015年,全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在310天以上。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削减和循环利用,加快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积极推进废旧电子、电器的社会收集网络和加工利用园区建设。 加强噪声污染治理。严格工业噪声污染源监督管理,加强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土方施工、结构施工阶段的噪声控制。加强商业网点、娱乐场所等主要生活噪声源的监督管理。控制交通噪声污染,推广应用低噪路面材料,建设完善隔声屏障等噪声控制设施,加强绿化降噪。到2015年,环境噪声功能区达标率95%。 围绕构建合理的生态框架,着力推进山、水、林自然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彰显城市滨江滨湖特色,努力建设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构建生态框架体系。整合山体、河流、湖泊、湿地、森林等生态要素,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构建“两轴两环、六楔入城”的生态框架。突出风景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森林公园、农业生态区及郊野公园的生态保育和建设。强化自然山体的保护和绿化,重点推进公路、铁路沿线及重要景区可视范围内毁损山体的生态修复。强化道路林带、农田林网、江河湖泊岸林等绿化工程建设,形成山水相互融合、绿地均衡分布的生态体系。 完善园林绿地系统。着力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园林绿地系统,实现道路林荫化、城区园林化、市郊林网化。积极推进黄鹤楼等风景名胜区、市区江湖港渠公园绿地建设,推进两江四岸江滩开发及绿化,建成一批全市性和区域性公园、居住区公园和街头游园。提高内环线和二环线附近低密度区内的绿地率,建设一批由中心城区向外辐射的城市绿道。实施三环线绿化隔离带建设,在城市外围和重要交通干道两侧,控制一定宽度防护绿地。到2015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人均公园绿地 保护修复水生态系统和湿地生态系统。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作,深入实施“清水入湖”工程,加快推动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汉阳“六湖连通”水生态修复工程,推动南湖、沙湖、黄孝河等水体保护与水环境综合治理。做好中心城区湖泊岸线生态固稳改造工作,建设环湖绿道,全面完成中心城区湖泊“一湖一景”改造。加强远城区梁子湖、沉湖、涨渡湖、府河等重要湿地的生态修复,提升湿地的生态功能。 第九章 实施科教兴市,打造人才强市 围绕发挥科教优势、构筑高端人才聚集区,坚持科技引领、教育优先、人才支撑,建立健全科技、教育、人才三位一体工作体系,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奠定坚实的科技和人力资源基础。 进一步提升科技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推动发展方式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建设全国重要的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和产业化基地。 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深入实施民营科技企业“百星工程”,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形成一批国家级和省市级创新型企业。引导产业链上的企业加强上下游技术和关联技术的合作,联手打造产业技术标准。增强科研院所和高校创新动力,强化基础性、前沿性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支持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重点实施100项原始创新技术的攻关、100项关键技术的突破、100所一流水平的研发机构建设工程。到2015年,国家重点实验室达到20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25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20个。 加速推进科技产业化。加快建立多种形式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产学研合作的配对信息服务,推广产学研结合的新机制和新模式。面向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的技术创新需求,组织制定产业技术路线图,开展关键、共性技术联合攻关,建立长期、稳定、制度化的产学研利益共同体。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和产业专项。 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科技政策服务链和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教育,全面提高市民科学素质。 推进科技金融创新。支持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基金,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和股权激励政策试点,完善知识产权入股制度、技术创新人员持股制度、经营管理者持股经营制度。实施政府首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加大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产品的支持力度。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强化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中的主体地位。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切实维护科技成果发明人权益。健全科技成果交易市场体系,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加快发展知识产权交易、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 提升科技创新服务水平。加大政府对科技的投入,加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健全科技创新孵化体系和中介服务体系,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奖励制度。重点加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创业基地、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各类孵化器建设。推进专业化的科技创新服务,加强面向高新技术产业的创新服务,重点发展技术集成、产品设计、工艺配套等共性技术服务。 推进素质教育,增强教育发展活力,促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支持个性发展、多样化成才,创新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构建符合素质教育的课程体系,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重视学生体育艺术教育和社会实践。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完善初中就近免试入学具体办法,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法。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做好综合素质评价。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创新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投入体制和人事制度。建设现代学校管理运行机制,推进政校分开、管办评分离,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的办学体制。增加教育投入,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发展一批优质民办学校。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实施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推进教师评价制度改革,探索名师交流制,均衡配置教师资源。 巩固发挥教育品牌优势,提高国民受教育水平,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建立完备的终身教育体系,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总体水平保持在国内先进行列。到2015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14年以上。 推动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加强幼儿园特别是农村幼儿园建设,全市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85%以上。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发展水平整体提升和高位均衡。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优化普通高中结构和布局,推进高中教育优质发展,优质高中在校生所占比例达到80%以上。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积极发展各类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读教育。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入推进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打造全国重要的职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建设一批规模化、特色化的示范职业学校、重点实训基地。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品牌化发展。组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职教园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职教园区和汉口职教园区。推进合作办学,实行订单式培养。 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合理控制在校学生规模。支持在汉部属高校建设国际一流学府。推进市属高校与部属院校合作办学,提升武汉高等教育在全国的竞争优势。提升江汉大学综合办学实力,支持武汉商业服务学院、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武汉生物工程学院等加快发展。到201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50%以上。 建立终身教育体系。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加快形成广覆盖、多形式、多层次、开放式的终身教育网络,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积极创建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重点建设市级标准化社区学校,建设社区教育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 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建设覆盖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的城域网、局域网和校园网,形成以办公自动化、计算机辅助教学、班班通、远程教育系统、信息化服务平台、网络管理平台等为支撑的现代数字校园。加速推广新教育媒体和技术的运用。 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坚持引进与培养并重,扩大人才队伍规模,完善人才结构,提升人才素质。到2015年,全市人才总量达到220万人。 突出培养重点人才。加快实施企业优秀管理人才、青年英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现代都市农业人才、社会事业名人等人才培养计划。围绕重点企业、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技术攻关课题,加快建设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重点培养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自主创新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着力培育追求卓越、奋发进取的企业家队伍。建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以两型社会建设和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为重点,大力开发紧缺专门人才,建设一支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发挥重大人才工程的引领作用,重点实施“黄鹤英才计划”、“3551人才计划”等人才工程。制定完善吸引人才的政策措施,推进100套名人居、1000套精英社区住房、10000套人才公寓等人才安居工程建设,集聚各类优秀人才。实施扶持人才创新创业的优惠政策,搭建各类适合人才施展才能的平台,让高端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加强留学归国人员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建设,设立海外人才工作站,引进和培育一批国际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特聘专家制度,有针对性地引进优秀海外留学人员和外籍高层次人才。 更新用人观念,围绕用好用活人才和提高人才效能,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构筑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人才发展环境,激发各类人才创造活力。 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健全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工作机制。引导形成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标准。健全人才激励机制,推行以知识、技术、专利、成果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政策,提高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人才收入,改进和完善武汉杰出人才奖励制度。规范人才市场管理,建立开放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 完善人才服务体系。推行党委、政府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切实改进人才管理方式。建设城乡一体化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健全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代理、企业用工登记、人事档案管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就业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开发公共服务产品,满足人才多样化需求。促进人才服务社会化发展,创新人才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推进人才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人才公共服务产品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十章 推进文化强市,提升文化竞争力 围绕实施文化强市战略,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推进文化创新,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共同发展,打造武汉文化品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断增强中部地区文化中心功能。 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文明城市建设,不断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增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在全社会倡导正确的价值导向,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广泛开展“千万市民学英模”活动。进一步健全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舆论引导,突出抓好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建设、运用与管理,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氛围。 建设文明城市。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塑造现代城市的文明环境和精神风貌。推进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创建,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以“讲文明、树新风”为重点,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推进城乡居民文明行为基本知识的普训和轮训。开展“做文明有礼的武汉人”宣传实践活动,弘扬优秀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道德和个人品德。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广泛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和专项整治,着力形成全社会重信誉、讲规范、守道德的文明和谐氛围。 促进文化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行政管理体制等其他领域的改革相互配套、相互衔接,形成富有活力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 改革文化体制。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步伐,稳步推进市直文艺院团改革,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改革,激发发展活力,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实现国有文化资产的保值增值。推进文化综合管理,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系,强化文化行政管理的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繁荣文化创作。打造汉派文化精品。保持文学、戏剧、曲艺、杂技、音乐、美术、影视剧等方面的优势,创作一批在群众中有市场、在全国有影响的优秀文艺作品。充分发挥琴台大剧院等剧场作用,巩固全国舞台艺术强势地位。做大做强武汉广电总台、长江日报报业集团等新闻媒体,优化结构,促进发展。加强优秀作品、名牌栏目策划,出版一批体现地域特点、具有文化先导性、学术创新性的图书和影视作品。精心策划和运作优秀作品的上演、播映、评论及出版,完善重点作品论证、投入、效益评估机制。加强优秀文艺创作人才队伍建设,形成汉派文化名人群体。 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城乡居民基本文化需求。 完善公共文化设施。以大型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以社区和乡镇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集中力量建设长江传媒大厦、武汉中心书城、武汉市文学艺术工作者之家等一批文化设施。优化基层图书馆、文化馆(站、室)及远城区影城、书店等文化设施布局。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促进公共文化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 创新文化服务方式。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多元化、社会化,构建优质高效、普遍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采用政府购买、补贴等方式,向基层、低收入和特殊群众提供免费文化服务,努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向社区和农村延伸。大力发展图书、档案、文物、科普等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支持民办公益性文化机构发展。 丰富群众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城乡居民文化生活。继续开展文化下乡、武汉之夏、群众文化艺术节、江滩大舞台等全市性品牌文化活动。继续办好“名家论坛”、全民读书月等读者服务活动。丰富拓展社区文化、企业文化、农村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的形式和内容。规范发展网络文化。鼓励营业性文娱场所开设公益活动专场。形成若干群众文化品牌和特色文化圈。 扩大文化对外交流。巩固武汉区域性对外文化交流中心地位,加强友城文化交流。办好武汉国际渡江节、国际旅游节、国际杂技节等大型节庆活动。支持武汉专业艺术院团、文博单位、社会文化单位以及艺术教育机构走出国门,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引进高水平境外艺术表演团体来我市演出,积极吸收借鉴世界各国优秀文化成果。 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建设健康武汉。建立完善市、区、街(乡)、社区(村)四级全民健身组织网络,逐步实现体育基本公共服务普及化。完善城乡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广泛开展多种多样的群众体育健身活动。构建和完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输送体系,促进竞技体育持续发展。 充分发挥文化资源和人才优势,积极推进文化发展方式转变,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培育文化市场主体,扩大文化消费。 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培育和引进一批骨干文化企业和战略投资者,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文化产业领域,促进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发展新型文化业态,运用高科技手段促进文化产业升级,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大力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加快把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先导性、战略性、支柱性产业。 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培育市民文化消费观念,拓展农村文化市场和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兴文化市场。重点培育图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演出娱乐、影视剧、文物收藏品和工艺美术等文化产品市场,发展文化要素市场。建立文化产权交易体系,健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探索建立武汉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 推进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大力建设集创意设计、生产配送、展示销售、培训交流、旅游观光等于一体的文化产业园区,实现要素集聚和集约经营。推进文化展示区建设,弘扬武汉特色文化。加快长江传媒产业园、武汉出版文化产业园、光谷创意产业基地、洪山创意大道等一批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力争建成中国“文谷”。 加强对地域特色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彰显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底蕴,丰富武汉文化内涵,提升武汉文化品位。 加强历史名胜保护。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落实城市紫线管理规定,强化对各级各类文物、优秀历史建筑、遗址及历史风貌区的保护。积极参与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的考古发掘工作,做好地下文物调查、勘探和抢救性发掘、修复及移交工作。加强革命旧址保护,推进党史纪念馆建设。加快推进辛亥革命博物馆及遗迹遗址、中山舰文化旅游区、盘龙城遗址等重大文物保护工程建设。修复提升武昌古城,加快首义文化区建设,办好辛亥武昌首义100周年纪念活动。加强汉口租界、汉阳知音故里等重点历史风貌区的保护和改造,加强重点地区工业文化遗产的保护,构建历史与文化融合、文化与景观和谐的城市风貌。 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充分挖掘武汉的城市特点和地域文化特色,打造武汉文化品牌。保护和利用白云黄鹤、知音琴台、辛亥首义等历史文化遗产,构建主题特色文化。加强对汉剧、楚剧、湖北大鼓、楚乐、汉绣等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民间艺术的抢救、保护和合理利用,加强对代表性传承人及传承机制的保护。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法规,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完善国家、省、市、区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管理体系,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收藏展示中心建设。 第十一章 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增强城市发展动力 围绕争创体制机制新优势,坚持先行先试、大胆探索,深入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力推进综合性制度创新,为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更好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深化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改革,加快构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规范化运行机制,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实施分类行政审批制度。继续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广行政审批和政府服务“零收费”。创新审批方式,实施网上审批和并联审批,开展审批听证,促进审批提速。整合现有市直部门审批职能,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推进武汉市民之家建设,加快建立市级行政服务平台。到2015年,实现90%以上的政府行政许可网上办理。 进一步健全决策机制。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服务中心功能,构建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问责制,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围绕职能转变和理顺职责关系,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行政运行机制。以建立健全城市综合管理体制为突破口,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进一步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整合执法监管力量,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继续深化街道、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继续推进所有制结构调整,推动国有企业资源整合,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到2015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55%以上。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资本有进有退的战略性调整,推进出资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造,推进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努力构建产权多元化的利益融合机制、进退有序的资本配置机制、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科学有效的资本监管机制、规范透明的职工权益保障机制。按照“整合资源、分类经营、有序收缩、重点扩张”的思路,增强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国有资本向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公共服务领域集聚,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引领、支撑和创新示范功能。全面完成集体企业改制工作。 突破性发展民营经济。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健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保障体系和信用环境,为企业公平竞争创造有利条件。依托特色工业园区和专业市场群,帮助民营企业积极进行市场拓展及对外交流与合作。完善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推进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程”。加快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民营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将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纳入市、区绩效管理工作范围。 打破市场垄断、行政壁垒和地区封锁,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规范发展各类中介组织,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和交易安全。 规范土地市场。完善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制度,严格划拨用地范围,规范协议出让用地供给制度。进一步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和运行机制。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将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依法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探索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制度改革,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机制。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市场,逐步扩大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范围。 加强资本市场建设。加快引进、培育和发展各类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大力发展基金市场。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信托,创新发债方式,拓展债券市场。发展壮大期货公司,推进期货市场发展。以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为主,建立知识产权交易所、技术交易所,积极开展股权交易试点,打造区域性的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立区域性票据交易市场。 探索建立环境产权制度。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价格形成中的基础作用,使资源性产品价格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稀缺程度及环境损害成本,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稳步推进水价、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环保收费等改革。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统一的人才和劳动力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准确向社会提供人才和劳动力市场的各类信息,实现人力资源信息共享。完善人才和劳动力资源、就业岗位资源、培训资源互通互用的共享机制,开展劳务合作,加强人才和劳动力流动的组织服务。 完善技术市场。依托产权交易平台,打造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和技术服务体系,实现技术服务的市场化、产业化。扩大技术市场的影响力,增强科学技术成果的流动性,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搭建特色科技服务平台,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服务。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以政府信用为先导,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规范信用信息的采集、使用和管理,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加快信用数据库建设,完善征信体系。建立健全守信与失信奖惩机制。加强社会诚信教育,提高全体市民信用意识。在党政机关、窗口行业和社会组织中开展诚信建设活动,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强政府投资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促进投资市场成长,运用市场化运作办法配置政府控制的资源。 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基础上研究编制社会保障预算,建立健全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分离和制衡的机制,强化预算支出约束和预算执行监督,建立健全完善的预算公开机制,提高预算规范性,增强预算透明度。 完善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科学配置市级、区级政府的财力,增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的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确市对区财政转移支付目标,完善转移支付办法,建立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与管理的绩效评价机制。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强化和实施依法采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确保应采尽采。坚持预算约束,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推进政府采购流程标准化,提高监管水平。 推进财税体制创新。积极争取资源税、环境税试点。完善重点税源监控、开发分析预警、欠税清缴管理、税收分析平台和收入考核体系。规范执法管理、纳税服务,夯实税收基础。 完善投资体制机制。加强项目科学决策,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公示制度、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进一步规范投资决策行为。不断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和范围,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深化投资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引导土地、资源、环境容量等投资要素合理配置。 加强政府债务监管。继续推进政府债务偿债支出预算编制工作,加强债务资产营运和收益管理,探索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模式。严格债务资金举借程序,严格监管债务资金使用,严格进行债务资金绩效评价。完善债务风险预警分析体系,加快建立政府债务监控、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及时预警并采取措施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第十二章 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国际化水平 围绕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坚持互利共赢,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加快融入国际分工体系,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不断拓展新的开放领域和空间,发展开放型经济。 深入实施科技兴贸和品牌兴贸战略,提高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比重,延伸加工贸易产业价值链,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加快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十二五”期间,外贸出口额年均增长15%。 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推进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船舶出口基地、服务外包基地、武汉出口加工区等建设,支持光电子、新型显示、船舶及船用机械、激光、数控机床、硅钢产品、生物医药、化工等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产品出口。促进加工贸易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武汉在国际产业分工中的地位。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积极开拓新兴国际市场。 开展跨国服务外包。推动武汉离岸服务外包实现战略突破,发展在岸市场,拓展国际服务外包市场。巩固和扩大空间信息技术、信息安全、制造业信息化等应用软件领域在全国的领先优势。开展国际信息及软件研发、汽车研发、工业设计、创意文化等外包业务。规划建设一批服务外包产业示范集聚园区,增强承接能力,扩大产业规模,建设面向全球的服务外包交付中心,打造全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不断改善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拓宽利用外资渠道,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创新利用外资方式。“十二五”期间,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12%。 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围绕我市支柱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大力引进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大项目、大企业。围绕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管理经验,着力引进跨国公司的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产业关联度的投资项目。围绕总部经济发展,积极引进跨国大企业、大财团来汉投资,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拓宽招商引资领域,引导外资投向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等领域。 创新外资引进方式。开展委托招商、网络招商,推动企业招商。推进具有品牌、管理、网络、技术优势的外资企业与本土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资合作,推动优势企业与跨国公司建立战略联盟。在保护企业自有知识产权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鼓励外资通过并购等方式参与企业改革、改组、改造。鼓励企业通过境外上市、国际风险投资、国际融资等方式,加大对国际金融资本的利用。 优化城市国际化环境。积极营造国际化的投资、创业、工作和人居环境。加快建设国际化社区、学校和医疗服务设施,改善外籍人士生活、工作环境。建立政府英文网站,以中英文及时公布涉外投资贸易政策。建立全市统一的中英双语咨询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国际化的中介服务体系。增加武汉电台、武汉电视台英语节目。规范公共场所英文标识,增加政府窗口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的外语服务内容。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和电子口岸建设,大力发展口岸物流,加快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建设。 三、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 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引导各类企业开展跨国投资和国际化经营,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和层次,提高武汉国际影响力。 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鼓励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企业贴近资源产地和市场需求地开展多种形式投资。支持一批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企业以并购、租赁、设立境外贸易网点和研发中心等方式,走向国际市场。通过企业在海外的成功运作和经营,增强国际知名度,培育国际品牌。支持优势企业发挥品牌、技术、资金优势,不断扩大境外承包工程规模。拓宽外派劳务渠道,以工程承包带动多层次劳务合作,提高科技劳务的比重。 加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利用各类国际合作机制,鼓励企业、研究机构与国外企业、科研机构合作,支持企业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出国培训和参与国际经济技术交流。深化循环经济、低碳经济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国际绿色基金。加强与国际友城的联系,大力推进文化、科技、经贸、教育等领域的国际合作交流。 拓展对内开放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提高国内市场份额。加快融入省内“两圈一带”开放开发,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主动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创新合作体制机制,用足用活中部崛起的相关政策,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和外来投资的能力。积极开展与国内各省市的招商经贸活动,重点推进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的合作交流,重点吸引国内500强企业在汉设立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和地区总部。精心策划招商项目,强化市场主导、政府协调和企业主体,有效开展汉港经贸洽谈会、武汉台湾周等大型招商活动。 推进“两圈一带”开放开发。基本形成武汉城市圈“五个一体化”,加强在产业转移与集聚、市场体系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资源开发等方面的协商与合作,探索建立区域共建共管机制。积极促进湖北省长江经济带综合交通网络、沿江港口、能源和环保等基础设施的统一规划,统筹建设。 深化区域交流与合作。深化与长株潭城市群、中原城市群、昌九城市带的合作互动。加强基础设施对接和产业合作,共同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促进长江中游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合作双赢,鼓励区域合作方式创新,加快产业互动步伐,举办一批有影响的经贸洽谈活动,共同搭建区域合作平台,共同兴办一批有效益的联合协作项目,共同培育和发展一批区域性的大市场。 加强对口援建帮扶。加大对我市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扶持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整体脱贫致富。全力做好西藏、新疆的对口援建和其他地区的对口帮扶。继续做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和省内贫困地区的工作。继续做好移民安置工作,确保其安居乐业。 第十三章 发展社会事业,建设人民幸福城市 围绕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构建和谐幸福武汉。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系统推进民生幸福工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增强广大市民的幸福感。 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建设成为创新创业最活跃的城市之一。 努力拓展就业空间。广泛开展全民创业,不断完善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努力创建创业型城市。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吸纳就业,鼓励灵活就业,推动充分就业。加强政策支持和就业指导,深入实施就业援助工程,着力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不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政策咨询、信息发布、职业介绍、培训与创业服务等功能。开展公益性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十二五”时期,城镇净增就业75万人。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均衡、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让广大劳动群众体面劳动、尊严生活。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8%。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和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构建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设,加强仲裁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多渠道的争议调解机制。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全覆盖,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察执法效率。 兼顾效率与公平,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严格执行并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优化居民收入结构,创造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挖掘农民增收潜力,努力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同工同酬,着力解决农民和农民工收入增长较慢问题。 逐步缩小收入差距。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积极发挥税收、捐助等对社会收入和财富的调节功能,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努力扭转城乡、行业和社会成员间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完善最低收入保障制度,健全转移支付功能。加大对农民、低收入者和弱势群体的保护、保障及援助力度,建立行业收入预警机制,加强对垄断性、高收入行业的工资管理和个税征管。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力度,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统筹城乡养老保障。建立健全覆盖全体市民的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全面完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完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加强各项养老保障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逐渐缩小城乡养老保障差距。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促进基金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转变,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改革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贯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跨省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 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加快实现全民医保,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序衔接。积极探索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按照国家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和转移接续政策,出台具体操作办法并组织实施。巩固和完善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逐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办法。 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扩展失业保障范围,适时提高失业保险待遇和统筹层次。建立工伤保险待遇水平正常调整机制,推进灵活就业、双重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基本解决老工伤问题,建立工伤预防机制。合理调整生育保险定、限额标准,适时扩大部分诊疗项目和基金支付范围。“十二五”时期,失业保险新增35万人,工伤保险新增35万人,生育保险新增49万人。 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以医疗救助等专项制度为配套,以临时救助为补充的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实现动态管理下的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建立健全社会互助制度、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完善专项救助制度与基础性救助制度、紧急性救助制度以及社会保险制度的衔接配套措施,通过鼓励社会捐赠等途径实现筹资来源的多元化。 促进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和商业保险发展。建立健全以公办社会福利机构为基础、其他所有制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健全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增强公众慈善意识,鼓励各类组织和个人开展、参与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创新完善慈善资金募集方法和途径,加强社会捐赠管理,规范慈善资金的使用。提高全民保险意识,鼓励保险公司发展个人、团体养老和健康等保险业务,参与大额医疗费用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业务,发展各类意外伤害保险。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加快构建和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基本解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着力解决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住房保障问题。扩大廉租住房保障面,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合理控制经济适用住房规模,适当发展限价安置房,逐步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向产权式和租赁式保障并重转化。加快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基本完成在册危房和部分新增危房改造。“十二五”期间,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新增100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建筑总量265万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把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完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成以市级为核心、区为枢纽、街(乡)为依托、社区(村)为基础的四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优化医疗卫生服务布局,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高等级医院功能区分合理、协作配合、互相转诊的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打造“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社区居民的“家庭医生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坚持基本医疗的公益性方向,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医疗卫生机构,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稳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积极防治重大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 加快建设中部医疗服务中心。培育国内领先的知名医院,推进综合性医院和特色专科医院相互促进,形成国内一流品牌医院群。建设器官移植、心血管疾病、神经血管疾病、骨科和烧伤创伤外科、肿瘤、皮肤病、糖尿病等中部地区临床医疗服务中心。推进智能化医疗卫生信息网络工程,加快推广电子病历等数字化医疗服务。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药继承和科研工作,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优化医疗服务环境,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健全医疗质量控制网络,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改善医患关系。 科学实施人口管理,探索建立符合特大城市特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控制人口总量与提升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并举,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继续推进“关爱女孩”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实行免费婚检,完善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到2015年,人均期望寿命78.88岁。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弘扬敬老风尚,营造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的社会氛围。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加强各类养老机构管理,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骨干、各类服务机构协调发展、多种服务形式相互补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构建“10分钟养老服务圈”,实施爱心护理工程,加强医疗救助、家庭病床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保障妇女儿童和青少年权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依法保障妇女平等获得就学、就业、社会保障、婚姻财产、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等方面的权益。坚持儿童优先,改善未成年人学习和成长环境,满足青少年自主发展和参与经济社会生活的需求,提升青少年身心健康水平、科学素养水平和创新实践能力。加大对留守儿童等弱势儿童群体的社会保障力度,切实维护儿童和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关爱帮助残疾人。健全以社会救助为底线,社会保险为基础,特殊福利为补充,重点保障与特殊扶助相结合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以康复、就业、扶贫、托养、无障碍等为主要内容,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有效衔接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托养中心等服务设施建设,继续营造和优化扶残助残的社会环境。 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适合武汉特点的人口管理模式,促进长期在汉生活工作并具备一定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尽快融入武汉。调整完善教育、医疗、社保、就业、住房等方面的制度和政策,使农民工在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和子女义务教育等方面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妥善协调各方面关系,加快构建民主法制、公平正义、团结友爱、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加强地方立法,增强监督实效,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和选举任免权。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壮大爱国统一战线,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深入做好民族、宗教、对台、侨务、文史、参事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作用。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坚持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武汉。加强防腐倡廉体系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廉洁执法。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树立新的社会管理观念,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提高社会管理能力。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加大社会管理薄弱环节整治力度,推进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全覆盖管理,加强对互联网虚拟社会的综合管理。全面推进社区建设,完善政府公共服务、社会中介服务、社区自助服务“三位一体”的社区服务体系,完善社区管理工作机制。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激发社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加大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办葬新风。推动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加强地名管理法规和制度建设。加强婚姻、收养登记管理,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领域监管相结合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完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警、预防控制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到2015年,全市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以内,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10万人死亡率控制在2以内。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检测水平,增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置率达到100%。加强食品源头、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及化妆品监管,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示范创建工作。严格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经营和使用行为,做好国家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管工作。 加强质量监督管理。推进质量提升工程和技术标准战略,完善“市长质量奖”和“全市标准研制资助奖励”评选机制,强化全面质量管理,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增强检测能力,建设服务武汉、辐射中部的公共质量安全检测服务中心。 保持价格基本稳定。建立健全价格调控监管机制,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做好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加强价格政策宣传,引导社会消费预期。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及时办理群众价格投诉,依法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应急预案,加快城市重大危险源监控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加强法规体系建设,健全防控网络。推进应急平台建设,实现应急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应急处置效率和水平。 创建平安和谐武汉。加强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重点领域第三方调解机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创建警民关系和谐城市。深入开展重点地区治安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活动。提高反恐能力,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强化社区矫正和释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提高教育矫治质量。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 巩固发展军民团结。贯彻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寓兵于民的方针,不断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和交通战备工作,增强军供保障能力。加快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深入持久开展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深入开展双拥创建,确保实现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目标。做好军转、军休干部安置管理和随军家属就业工作,提高优抚安置工作水平和保障能力。 第十四章 健全保障机制,推进规划实施 围绕规划纲要确定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完善相关政策和实施机制。调控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提高消费比重和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升居民消费能力。繁荣城乡消费市场,加强服务体系建设,营造多种服务业态、服务模式竞相发展的宽松氛围。推进消费结构提档升级,大力培育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家务劳动社会化等休闲型、发展型服务消费,促进汽车、住房、旅游等消费升级。发展新的消费业态,满足多层次的消费需求。完善消费政策,改善消费环境,建立健全信用体系,鼓励发展信用消费。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加强物资储备和价格调节,千方百计保障供应。 发挥投资对扩大内需的重要作用,把扩大投资与发展产业、改善基础设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城乡一体化、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不断扩大投资规模,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加大工业投资力度,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加强政府投资引导,加大对民生、“三农”、节能环保、自主创新等领域的投入。 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点,策划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农业水利、社会发展等项目,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按项目投资规模划分,策划实施投资过100亿元的项目41个,总投资0.84万亿元。50―100亿元之间的项目105个,总投资0.66万亿元。10―50亿元之间的项目477个,总投资1.03万亿元。10亿元以下的项目1452个,总投资0.49万亿元。 专栏8:按投资规模划分的重大项目 项目 个数 投资(万亿元) 投资额占总投资的比重(%) 投资过100亿元 41 0.84 27.81 投资在50-100亿元之间 105 0.66 21.85 投资在10-50亿元之间 477 1.03 34.11 投资在10亿元以下 1452 0.49 16.23 合计 2075 3.02 100 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加大对重点支出项目的财政保障力度,公共财政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倾斜,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倾斜,向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众倾斜,向农村倾斜,每年财政基本建设支出增长的幅度不低于当年财政收入增长的幅度。健全地方税收体系,改进税收管理手段,提高税源控管水平,建立税收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增强对全市产业发展、产业技术、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等相关政策的统筹协调。加强对垄断性行业的监管,控制高耗能产业能力盲目扩张。引导产业集群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本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任务,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各级政府要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制环境,打破市场分割和行业垄断,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任务,是政府对全市人民的承诺。约束性指标要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各区和各开发区。公共服务特别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任务,要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主要运用公共资源全力完成。 加快制定并完善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具体考核办法,弱化对经济增长速度指标的评价考核,强化对结构优化、民生改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基本公共服务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 加强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对主要指标应当设置年度目标,充分体现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年度计划报告要分析本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 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相关领域实施情况的评估,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划主管部门要对约束性指标和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市人民政府提交规划实施年度进展报告,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评估,并将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需要对本规划进行修订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文章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网站)
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目 录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一、“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 二、“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目标 第三章 建设国家示范区,提升武汉战略地位 一、建设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二、建设全国两型社会典型示范区 三、努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 第四章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一、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提升发展先进制造业 三、突破性发展现代服务业 第五章 提升城市功能,建设智慧城市 一、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 二、完善市政设施网络 三、加强城市信息化建设 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第六章 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积极发展现代都市农业 二、全面改善农村面貌 三、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四、深化农村体制改革 第七章 完善区域功能,优化城乡总体布局 一、有序推进空间开发 二、引导产业合理布局 三、加快区级经济发展 四、加强功能区开发建设 第八章 彰显滨江滨湖特色,建设生态宜居城市 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二、扎实推进节能减排 三、切实加强环境保护 四、保护和修复生态 第九章 实施科教兴市,打造人才强市 一、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二、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三、推进教育改革创新 四、构建现代教育体系 五、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六、提高人才使用效能 第十章 推进文化强市,提升文化竞争力 一、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二、推进文化创新 三、繁荣文化事业 四、发展文化产业 五、保护历史文化名城 第十一章 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增强城市发展动力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二、推进所有制改革 三、建立健全现代市场体系 四、加快财税和投资体制改革 第十二章 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国际化水平 一、调整对外贸易结构 二、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三、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 四、加强对内开放合作 第十三章 发展社会事业,建设人民幸福城市 一、努力扩大就业规模 二、合理调节收入分配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五、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六、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第十四章 健全保障机制,推进规划实施 一、扩大消费需求 二、保持投资增长 三、加强政策引导 四、健全实施机制 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武汉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是“十二五”时期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规划,主要阐明“十二五”时期武汉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发展任务,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指导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一、“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武汉产业大发展、改革大推进、城市大建设,经济社会发生新的历史性变化的五年,是为新阶段实现新跨越积蓄力量、奠定基础的五年。全市人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战略发展机遇,妥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冰雪及洪涝灾害等多种风险和挑战,胜利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谱写了武汉发展新篇章。 综合经济实力提档进位。地区生产总值连续突破3000、4000、5000亿元,2010年达到5515.76亿元。全口径财政收入1416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9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753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23亿元。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都市农业协调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比重更趋合理,由“十五”末的4.8∶45.4∶49.8调整到3.1∶45.9∶51。钢铁、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支柱产业规模不断壮大,远城区新型工业化加快推进。集成电路、新型显示、节能环保、新能源、新一代移动通信、生物、激光、新动力汽车、软件及服务外包、动漫、地球空间信息、数控机床、新材料等15个新兴产业振兴方案着手实施。以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武汉・中国光谷”品牌效应和产业集聚度不断提升,“十一五”时期,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年均增长26.2%。2010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4%。 城市建设高速推进。坚持规划先导、建管并重,城市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不断优化,《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获国务院批复。基础设施体系不断完善。铁路枢纽、武汉新港、航空枢纽、高速快速路网、轨道交通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全国综合交通枢纽地位进一步凸显。武汉至广州客运专线开通,我市进入高铁时代。7条高速出口公路基本建成,城际铁路开工建设。市内交通整治力度加大。给排水、电力、燃气、邮政、环卫等市政设施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获批国家“三网融合”试点城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化学工业区完成相应区域的托管工作,吴家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获批国家级开发区。武昌、青山、洪山三区“插花地”历史问题妥善解决,城中村、棚户区和旧城改造步伐加快。市容环境达标街道、市民满意路、文明建设工地创建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成效明显,农村道路、饮水等基础设施逐步完善。 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突破。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建设,“清水入湖”工程积极推进,中心城区湖泊基本实现截污。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工程启动实施,汉阳“六湖连通”工程进展顺利,主要湖泊、河流等水体水质恶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绿化水平全面提升,获批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空气清洁工程全方位推进。垃圾收运处理工程进展顺利,201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东西湖、青山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顺利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全面展开,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均实现规划目标。绿色消费、绿色照明、绿色建筑、绿色出行等成为时尚,两型社区、机关、学校、村镇等创建活动积极推进,两型社会沿江集中展示区初具规模。 改革开放深入推进。武汉城市圈获批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第二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务院明确将武汉定位为“我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标志着武汉的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行政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体制日趋完善,行政效能明显提高。国有企业改制全面完成,战略重组进程加快,集体企业改制工作全面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不断改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新机制逐步建立,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机制更加完善。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加快推进,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和外包服务中心初现雏形,汉口银行实现跨区域经营,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完成改制组建,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创建。对外对内开放的质量和水平逐步提高,招商引资方式不断创新。在中部率先对台直航、率先获批保税物流中心,81家世界500强企业在汉发展,经济外向度不断提高。 和谐社会建设成效显著。“社区建设883行动计划”和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0806元和8295元。全民创业加快推进,城镇登记失业率4.1%。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建立,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9%,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310万人,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四城同创”深入开展,“六城会”、“八艺节”成功举办,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公共服务逐步趋向均等化。社会公共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成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平安武汉”建设卓有成效,社会和谐稳定。 专栏1:“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实现情况 序号 指 标 规划目标 实现情况 2010年 年均增长 (%) 2010年 年均增长(%) 1 全市生产总值(亿元) 4200 �12.0 5515.76 14.8 2 全口径财政收入(亿元) ―― �14.9 1416 29.5 3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 �14.0 3753 29 4 人均生产总值(元) 42000 ―― �58000 ―― 5 城镇新增就业(万人) (60) ―― (70.52) ―― 6 转移农业劳动力(万人) (30) ―― (33.82) 7 城镇登记失业率(%) �5 ―― 4.1 ―― 8 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提高(百分点) ―― (1.4) ―― (1.4) 9 服务业就业比重提高(百分点) ―― (4.4) ―― (1.2) 10 R&D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例(%) 2.4 ―― 2.4 ―― 11 *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吨标煤) 比“十五”末降低20% -4.4 五年累计降低21.97% -4.8 12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立方米) 122 -4.3 101 (-54.7) 13 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 0.65 ―― 0.53 ―― 14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90 ―― 96.3 ―― 15 城镇化率(%) �65 ―― 70.5 ―― 16 市民人均受教育年限(年) 11 ―― 11.23 ―― 17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万人) �190 ―― 310 ―― 18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 �90 ―― 99 ―― 19 *人口出生率(‰) �10 ―― 9.39 ―― 20 *耕地保有量(万公顷) 33.56 ―― 33.83 ―― 21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化学需氧量 比“十五”末减少5% ―― (12.08) ―― 二氧化硫 ―― (15.43) ―― 22 森林覆盖率(%) 25 ―― 26.63 ―― 23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17500 10.0 20806 13.9 24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 6700 8.0-10.0 8295 13.8 注:带*指标为“十一五”约束性指标;带()指标值为五年累计数。 二、“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我市既面临国家战略叠加等发展机遇,也面临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宏观环境和激烈的区域竞争。总体来说,机遇大于挑战,将迎来历史上又一个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国家扩大内需的战略方针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扩大内需特别是扩大消费需求,居民消费将加快升级,国内市场将更加广阔,有利于我市加快吸引国内外产业投资,将国内市场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推进进位争先,重振武汉雄风。 国家中部崛起战略实施力度逐步加大。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进入整体实施阶段,省委、省政府大力实施“两圈一带”战略,有利于我市加快建设一批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基础设施项目,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充分发挥中部崛起的战略支点作用,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步伐加快。建设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利于创新资源的聚集、创新成果的转化、创新人才的成长,发展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的高新技术产业,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深入推进。武汉城市圈成为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享有先行先试权,有利于我市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在全国率先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的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十二五”时期,武汉也面临一些挑战,主要是:产业结构不优、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的问题依然存在,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约束加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任务十分艰巨;远城区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相对滞后,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总体较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压力仍然较大;旧城改造任务十分艰巨,交通拥堵、空气质量等问题较为突出,城市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亟待提高;部分群众生活还比较困难,就业、社保、医疗、住房等民生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城市国际化水平不高,城市文明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有待进一步加强。 加快武汉发展,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牢牢抓住战略机遇,积极应对新的挑战,立足新起点,实现新跨越,努力开创武汉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武汉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突出创新驱动、跨越发展,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中心城市功能,提高市民生活幸福指数,实现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 依据以上指导思想,“十二五”时期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把积极承担国家发展战略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任务。大力推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探索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创新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成功经验,努力在新一轮城市发展中获取竞争新优势。 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利用先进技术改造提升制造业和服务业,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生产方式、消费模式的良性转型,推动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同拉动增长的发展格局。 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充分发挥科教和人才优势,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深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支持创新创业,切实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科学技术进步和全民创新素质不断提高的基础之上。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注重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集中民智、汇聚民力、关注民生、维护民利,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努力建设人民幸福城市。 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大力弘扬“勇立潮头、敢为人先、崇尚文明、兼收并蓄”的武汉精神,永葆思想解放活力,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潜能,以改革开放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又好又快发展。 “十二五”时期,武汉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着力打造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现代服务业中心和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基地,加快建设全国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巩固提升中部地区中心城市地位和作用,努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面完成小康社会建设的目标任务,为把武汉建成现代化国际性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上述目标突出体现在以下九个方面: ――基本构成具有比较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经济实力再上新台阶。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万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超过10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00亿元以上。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超过960亿元,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形成电子信息、汽车、装备制造、钢铁、石油化工、食品等六个千亿产业集群。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年均增长23%以上。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初步形成,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52%。注重顶层设计、示范突破,促进信息技术在制造业和服务业等领域的全方位应用,形成智慧城市雏形。 ――基本构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体系框架。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主阵地和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聚集一批优秀创新人才特别是产业领军人才,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知名品牌,初步建成世界一流的高科技园区。全市区域创新体系基本形成,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加快,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武汉成为全国重要的科技创新中心和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 ――基本建成全国两型社会典型示范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实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率先突破,循环经济突破性发展,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一批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工程和集中展示区建成,两型社会建设推进机制、管理体制、政策法规体系比较完善,为2020年基本建成具有武汉特色的两型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初步建成“绿色江城”、宜居武汉,努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滨江滨湖城市特色更加鲜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减少。 ――基本建成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成为全国高铁网络的主要枢纽城市,与全国主要大城市实现高速客运专线直接相连,全国铁路四大主枢纽地位进一步巩固和增强。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初步建成,成为中部地区的“水上门户”。天河机场成为辐射全国、面向国际的大型航空枢纽和航空物流中心。基本建成“九客七货”的公路主枢纽和“环形+放射”的高速快速路网,公路网总里程13000公里,武汉成为全国高速公路主骨架网络节点。 ――基本建成中心城区快速交通体系。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地面公交线网和停车换乘系统不断优化,城乡居民出行条件明显改善。中心城区轨道交通骨干网络初步形成并向远城区延伸。加快建设过长江、汉江通道,贯通一环、基本建成二环、完善三环、建设四环,城市环线、快速路网基本形成。提高交通运行服务水平和交通引导组织能力,二环线以内点到点车行时间基本不超过30分钟。 ――基本完成城市空间布局调整。产业发展与居住新城建设、人口分布与社会事业发展加快融合,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开发不断协调,城市功能性开发、综合配套水平和现代化综合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主城区基本控制在三环线以内,重点沿两江四岸开发建设,二环线以内城中村、中心城区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全面完成。远城区各集中规划建设一座中等城市规模的新城,重点沿轨道交通、快速路开发建设,基本形成“1+ ――基本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城乡共建、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远城区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水平迅速提高。全市工业布局向远城区转移,沿三环线至外环线区域形成环城工业带。现代都市农业结构和布局优化,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惠及广大市民,农业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同步推进、相互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城镇化水平提高到77%。 ――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处于中上水平。人民群众获得更优质、多样、公平的受教育机会,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服务,就业岗位持续增加,努力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全市常住人口预期1050万人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加快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实现全覆盖。 ――基本形成武汉城市圈“五个一体化”。4条城际铁路建成运行,武汉新港建设取得突破,城市圈内高速公路网基本建成,形成一体化综合交通网络。初步形成双向有序转移、配套协作更加紧密的一体化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区域一体化的金融、商品、技术、劳动力和旅游市场体系。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资源实现共享,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基本形成。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龙头作用进一步增强。 专栏2:“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类 别 序 号 指 标 名 称 2010年 2015年 年均增长(%) 属性 经 济 发 展 1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5515.76 >10000 >12 预期性 2 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51 52 ―― 预期性 3 城镇化率(户籍人口,%) 70.5 77 ―― 预期性 4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3753 >7437 >16 预期性 5 *财政收入(亿元) 全口径财政收入 1416 >2500 >13 预期性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 390 >960 >19 科 技 教 育 6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6.01 98 ―― 约束性 7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88.94 95 ―― 预期性 8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2.4 3 ―― 预期性 9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5 9 12 预期性 10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16.0 >27 ―― 预期性 资 源 环 境 资 源 环 境 11 耕地保有量(万公顷) 33.83 33.83 ―― 约束性 12 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 0.53 0.58 ―― 预期性 13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 〔54.7〕 完成省下达的目标 约束性 14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21.97〕 约束性 15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约束性 16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化学需氧量 〔10〕 以上 完成省下达的目标 约束性 氨氮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17 森林增长 森林覆盖率(%) 26.63 28 ―― 约束性 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 632 700 ―― 人 民 生 活 18 总人口(户籍人口,万人) 836.73 887 ―― 预期性 19 城镇登记失业率(%) 4.1 <5 ―― 预期性 20 城镇净增就业人数(万人) 〔70.52〕 〔75〕 ―― 预期性 21 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万人) 310 344 ―― 约束性 22 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97 全覆盖 约束性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97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99 23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万套) 5.86 完成省下达的目标 约束性 24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20806 与经济发展同步 预期性 25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 8295 预期性 26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 35.7 全覆盖 预期性 注:1、〔〕内为五年累计数。2、带*号的4项指标是根据我市实际设置的指标。3、不带*号的22项指标是与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衔接的指标。4、约束性指标10项,预期性指标16项。5、2010年基期数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省核定数为准。6、201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数按新的统计口径计算。 第三章 建设国家示范区,提升武汉战略地位 着力履行国家战略使命,积极融入国家战略布局,全面推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在承担国家发展战略中重振武汉雄风,努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 围绕基本构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体系框架,全面提高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主创新能力、辐射带动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全面完成国家赋予的作为国家队参与全球科技竞争的重要历史使命。 确立“国际领先、世界一流”战略定位。高标准规划和建设,聚集一批国际化的高端领军人才,培育一批国际化的企业家,研发和转化一批国际领先的科技成果,做强做大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努力使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成为科技创新的领航区、高端产业的聚集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生态文明的示范区,全面打造享誉世界的“中国东湖・世界光谷”。 推进示范区自主创新。用足用活用好先行先试权,不断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大胆进行科技金融创新,积极推进股权激励、政府采购等试点,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新兴产业组织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积极开展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权交易试点。高效运作“官产学研用”新机制,实施“百家企业自主创新试点工程”,支持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加强与国内外高技术园区的交流合作,充分发挥自主创新示范区在资金、项目、人才、知识产权、信息等资源方面的吸附功能和带动效应。 加快示范区建设和发展。以形成创新带动发展的增长模式为目标,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在光电子信息、生物、能源环保、高端装备制造、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培育特大型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加快实施武汉未来科技城、中华科技产业园、光谷生物城、光谷金融港、新能源环保产业园、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光谷动漫产业基地等园区建设,不断培育新的增长点,建设全球重要的光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和全国领先的生物产业基地、节能环保产业基地,辐射全国的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到2015年,企业总收入突破10000亿元。 围绕基本建立两型社会建设体制机制,准确把握国家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战略要求,探索有别于传统模式的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发展新路,切实履行好全国示范责任。 确立“探索两化、先行先试”战略定位。深入实施两型社会建设五年行动计划。以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为战略目标,以发展循环经济为突破口,以构建符合两型社会要求的产业体系为核心内容,以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为基本要求,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关键环节,以深入开展两型创建活动为有效途径,以创建武汉两型社会建设模式为重要标志,加快建设符合两型社会要求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具有武汉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使武汉成为两型理论的发源地、体制创新的示范区、改革模式的输出地。 推进两型社会建设重点工程。深入推进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智慧城市、生态农村等重大工程。重点实施再生资源产业化利用、工程机械再制造、热能综合利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低碳建筑示范、半导体照明、医疗垃圾处理、建筑垃圾消纳与资源化处理、废旧家电和家具回收处理、水污染源头控制、重点污染区域土壤修复、农村空气质量监测、畜牧业集约化等重大项目。 打造两型社会建设重点示范区。探索制定引领全国的两型社会建设标准,深入推进两型社会建设集中创建活动,加快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汉口江滩、武昌江滩、汉正街、四新生态新城、青阳鄂大循环经济示范区等两型社会重点示范区建设,集中展示两型社会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功能提升示范、两型产业园区建设示范等。发挥典型示范带动效应,全面推进各领域两型重点示范区建设。每个区打造1―2个两型重点示范区。 创新两型社会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体制机制,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形成有利于节约用地的市场环境和长效机制。创新两型社会建设财税金融体制,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强化财税金融服务和支撑。创新拓展开放平台,营造有利于承接高端产业转移的体制环境,形成促进两型产业发展的出口结构。创新公共服务和行政管理体制机制,为两型社会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和公共服务平台。创新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完善相关市场机制、价格机制、补偿机制、激励约束机制。 准确把握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战略要求,立足中部、服务全国、面向世界,最大限度的吸引、集聚全国资源要素,着力引领中部地区参与国际经济竞争,加快建设区域对外开放门户,切实发挥武汉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在全国的集聚、辐射、带动功能。 构建中部崛起战略支点。增强现代装备制造和高技术产业基地功能,不断提升综合交通枢纽地位,提高城市资源集聚和辐射带动能力,带动以武汉城市圈为重点的“两圈一带”协调发展,促进中部地区经济发展,成为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对外交往等方面具有全国性重要影响力的国家中心城市,重振武汉雄风,努力实现由中部地区中心城市向国家中心城市提升。 发挥引领示范功能。发挥科教人才优势,全面推进自主创新,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发挥改革创新优势,力争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取得突破,加快建设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发挥区位交通优势,加快高铁客运专线、铁路枢纽、航空港、航运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完善铁路、高速公路、干线公路、民航、长江黄金水道、油气管道等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 发挥集聚辐射功能。发挥产业基础优势,做大做强优势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推动老工业基地向高端制造业基地转型,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发挥市场辐射优势,突破性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传统商贸重镇向高端服务业中心转型,加快建设辐射全国的市场体系和物流体系,建设全国重要的现代服务业中心。 第四章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围绕基本构成具有比较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支柱产业高端化、高新技术产业化、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 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以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为重点,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到2015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750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5400亿元。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新型显示器件、地球空间信息、软件及服务外包等产业,培育物联网、云计算、三网融合、网络增值服务等新型产业,打造区域性信息服务及服务外包基地。到2015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产值1600亿元。 节能环保产业。以高效节能、清洁能源技术与装备、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等为重点,以工程总承包带动成套装备制造为主要途径,建设国内技术领先、中部地区规模最大的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产值700亿元。 新能源产业。以光伏、生物质能、风电装备等为重点,促进新能源产业规模化发展,积极推进核能应用技术的研究与推广,提高传统能源清洁化利用水平。到2015年,新能源产业产值550亿元。 生物产业。依托生物领域国家实验室集中、研发实力雄厚的优势,推进生物制造关键技术开发、示范与应用,打造生物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发展生物医药和生物农业,建设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到2015年,生物产业产值400亿元。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激光装备、先进运输装备、新型电力电气设备、特种专用装备等产业。到2015年,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产值420亿元。 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新型金属材料、先进化工材料、纳米材料、新能源材料、信息材料、生物材料等高性能新材料。到2015年,新材料产业产值1350亿元。 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开发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清洁燃料汽车,着力突破汽车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和电子控制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到2015年,新能源汽车产业产值380亿元。 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和“工业倍增计划”,以千亿产业和百亿企业为重点,加快技术改造步伐,促进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的结合,做大做强支柱产业,发展优势产业,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到2015年,工业总产值15000亿元。 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光通信、消费电子、高端器件和集成器件、集成电路等领域,加快富士康武汉科技园、中芯国际武汉芯片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打造全国重要光通信设备供应基地、国内大型消费电子产品生产基地、国家光电子产业基地、全国重要的集成电路设计和生产基地。到2015年,电子信息产业产值3000亿元以上。 汽车产业。重点提高整车生产规模,加快汽车零部件和服务体系发展,提高汽车产业链配套能力。推进东风本田二厂、神龙三厂、东风自主品牌乘用车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关键零部件制造。加快发展汽车服务业。到2015年,形成150万辆整车生产能力,汽车产业产值3000亿元以上。 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船舶及配套、机车车辆、电气装备、数控机床、冶金装备等领域,打造具有国际水平的船舶建造及修造基地,国内最大的铁路货车、机车装备和大型工程装备研发制造基地,国内一流的电气装备、数控机床、冶金装备研发生产基地。到2015年,装备制造业产值2000亿元以上。 钢铁产业。重点发展钢铁深加工产业,建成全国冷轧硅钢片、汽车板和高性能结构钢等精品钢材生产基地。引导船舶、家电、机械、桥梁工程等本地用钢重点企业与武钢开展战略合作,支持武钢创建世界一流的钢铁企业。到2015年,钢铁产业产值1200亿元。 石油化工产业。以80万吨乙烯等重大项目和武石化等重点骨干企业为支撑,重点发展高附加值石油化工、盐化工和精细化工产品,延伸石化产品深加工和新材料化工配套产业链,打造中部地区石油和化学工业生产基地。到2015年,石油化工产业产值1000亿元。 食品加工产业。重点发展啤酒、软饮料、植物油、乳制品、肉禽加工、调味品、方便食品等食品加工产业,推进湖北中烟搬迁改造等重大项目建设,促进食品加工企业创品牌、上规模。到2015年,食品加工产业产值2000亿元以上。 加快发展其他优势产业。纺织服装产业重点发展高档针织内衣、时尚休闲服饰等产品。轻工家电产业重点发展空调、冷柜、热水器、厨具、小家电等系列产品。建材产业重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新型和绿色环保装饰装修材料、无机非金属新材料等产品。 专栏3:工业倍增计划 到201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5000亿元,力争突破16000亿元,工业增加值达到4200亿元,力争达到4500亿元。重点实施六大工程: ――“千亿产业百亿企业”工程。电子信息、汽车产业产值超过3000亿元,装备制造、食品产业超过2000亿元,钢铁、石化产业超过1000亿元,百亿元企业20户以上。 ――新兴产业培育工程。新兴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由“十一五”末的26%提高到“十二五”末的35%以上。 ――“千亿投资百亿项目”工程。全市工业投资增长1.7倍,“十二五”期间累计达到8000亿元,力争突破1万亿元。 ――“千亿板块百亿园区”工程。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产值超过3500亿元,吴家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超过2000亿元,武汉化学工业区和青山、蔡甸、江夏、黄陂、新洲超过1000亿元,30个工业园区超过100亿元。 ――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壮大工程。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总量上规模、结构上档次、管理上台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增加1倍,各类小企业增加10万户。 ――绿色制造工程。强化节能减排、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和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绿色制造,实现转型发展。 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拓宽领域,增强功能,优化结构,大力发展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和新型生活性服务业,建设全国重要的现代服务业中心。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5200亿元以上。 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业。打造全国重要的物流中心。积极引进和培育大型第三方物流企业和企业集团。建设铁水公空多式联运、高效衔接的物流快捷运输网络。完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提高区域中心分拨功能和配送服务水平。整合现代物流综合信息平台,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加快建设阳逻港物流园、天河空港物流园、东西湖保税物流园、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物流园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园等综合型物流园区。到2015年,现代物流业增加值1200亿元。 重点发展金融业。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加快引进和培育各类金融机构,支持汉口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做大做强。推进武汉光谷金融港建设,加快建设全国性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和金融外包服务中心。加强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重点推进建设大道―新华路“金十字”地区、中南路―中北路地区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金融集聚区建设。到2015年,金融业增加值800亿元。 重点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打造区域性文化创意基地,构建中部创意之都。重点发展创意设计、文艺创作、文艺演出、影视制作、出版发行、文化旅游、文博会展、动漫游戏、数字传媒等文化创意产业,扶持江通动画等重点企业加快发展、做大做强,打造有较强影响力的创意产业集团。积极发展科技服务业。依托在汉的一批设计院所和龙头企业,加快工业设计、工程总包等工程咨询产业群发展,树立国际品牌,打造工程设计之都。到2015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1200亿元。 提升发展现代商贸业。巩固提升全国性商贸中心功能,促进商贸业高端化发展。推进中心商圈、特色商业街、轨道交通商业带及远城区商业中心建设。加快新型业态和集成服务发展,大力推进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加快大型居住区的配套商业建设。积极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加快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优化专业市场布局,加快汉正街等传统批发市场的转型升级。到2015年,现代商贸业增加值1300亿元。 加快发展会展与商务服务业。打造中国会展名城,建设一流商务城市。培育一批知名会展品牌和商务服务品牌。继续办好中博会、机博会、光博会、农博会、食博会、华创会和汉交会等品牌会展,建设全国重要的会展中心。重点发展法律咨询、会计审计、认证认可、信用评估、人力资源服务等中介服务业。到2015年,会展与商务服务业增加值300亿元。 加快发展旅游业。打造国际国内旅游重要目的地和集散地。以大黄鹤楼风景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等为重点,多元化开发旅游产品,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塑造“精彩武汉,魅力江城”旅游形象。以武汉进入高铁时代为契机,推进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相关配套建设。加强与周边地区合作,打造区域一体化旅游市场。加强旅游市场治理整顿,提高服务质量。到2015年,旅游总收入1600亿元,接待旅游者人数1.2亿人次。 积极发展家庭服务业。建立惠及城乡居民的家庭服务体系。重点发展家政服务、社区服务、养老服务、维修服务、物业管理等业态,因地制宜发展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等新业态,积极发展面向农村尤其是中小城镇的家庭服务。 健康发展房地产业。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和政策体系,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抑制投机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到2015年,房地产业增加值500亿元。 壮大提升建筑业。增强建筑业综合竞争力和产业带动能力。壮大建筑业规模,拓展市政、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领域,突出建桥产业,打造“中国建桥之都”。优化建筑业结构,形成由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等组成的承包体系和由勘察、设计、监理等组成的工程咨询服务体系。强化建筑龙头企业带动,鼓励武汉大桥局、中建三局等大型建筑企业兼并重组科研、设计、施工等企业,培育经营规模大、综合实力强的企业集团。推进建筑业技术进步,提高建筑业的设计、施工和技术装备水平。以境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为突破口,大力开拓境外市场。严格工程质量和建筑生产安全管理。 第五章 提升城市功能,建设智慧城市 围绕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现代化水平,全面完善交通和市政设施网络,加快推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武汉建设,基本建成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基本建成中心城区快速交通体系。 满足快速增长、多元化、人性化的交通需求,增强对外交通辐射能力,不断强化全国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加快完善城市道路系统、轨道交通系统,发展智能交通,打造畅通武汉。 完善对外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推进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水水联运、水陆联运、公铁联运、空陆联运等多式联运,推进全市铁、水、公、空多种运输方式高效连接,着力构筑“铁、水、公、空、管”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 ――铁路。巩固强化武汉作为全国铁路四大路网主枢纽、六大客运中心、集装箱运输中心和四大机车客车检修基地的地位。完善武汉、汉口、武昌三大客运站配套设施,新建汉阳客运站,提升武汉北、大花岭、舵落口三大货运站功能,形成“两纵两横”特大铁路枢纽。推进武汉至西安等高速铁路客运专线网络建设。建成武汉至孝感、黄石、黄冈、咸宁等城市的城际铁路网。 ――公路。推进四环线等高速快速路系统建设,优化站点布局,完善公路客、货主枢纽交通衔接。加快国家、省级高速路武汉段建设和干线公路升级改造,提高进出主城和过境快速通行能力。到2015年,公路网密度达到160公里/百平方公里以上,高速公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百平方公里以上。 ――水运。巩固提高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地位,加快武汉新港阳逻、白浒山等集装箱港区和纱帽、金口、军山等港口建设,提升港口吞吐能力。加强长江、汉江武汉段航道整治疏浚。到2015年,武汉新港货物吞吐能力突破2亿吨,集装箱吞吐能力达到260万标箱。 ――航空。加快天河机场三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提高航空服务水平,增开国际国内航班,打造国内枢纽机场和重要的国际空港。开展第二机场选址工作。有序推进低空空域管理改革,促进通用航空市场快速成长。到2015年,旅客吞吐能力达到3800万人次,货邮吞吐能力超过44万吨。 ――油气管道。建设新型管道运输系统和贮存设施,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给。完善优化现有管网设施,建设武汉天然气高压外环线。加快中石油西气东输二线武汉段建设,建成中石油兰(州)郑(州)长(沙)成品油管道武汉段。 完善市内交通系统。加强城市道路、过江交通和轨道交通建设,推进市内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无缝对接,形成畅通有序、多模式一体化的城市交通体系。 ――过江交通。建成二七路长江大桥、鹦鹉洲长江大桥和江汉六桥,开工建设杨泗港长江大桥、三阳路长江隧道、江汉七桥。完成轨道2号线、4号线、8号线等过长江工程,轨道3号线过汉江工程。加强长江一桥、长江二桥、青岛路隧道等过长江通道的衔接路网和配套设施建设。到2015年,主城区建设和形成12条过长江通道、10条过汉江通道。 ――轨道交通。建成轨道1号线延长线、2号线一期及其延长线、3号线一期、4号线一期和二期、8号线一期工程,开工建设轨道6号线一期和7号线一期工程,启动轨道5号线前期工作。加快远城区轨道交通建设。到2015年,基本形成覆盖三镇、城乡一体的轨道交通骨架网络,主城区轨道交通通车里程140公里,各远城区与主城区基本实现轨道交通相连。 ――自行车和步行交通。改善自行车和步行交通环境,推动出行方式转变。完善自行车专用道路网络,优化自行车租赁网点布局。加强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设施建设,在主要街道建立无障碍步行系统。建成100处人行立体过街设施。 ――静态交通。增加公共停车泊位数,提供与停车需求相匹配的停车设施。严格执行新建项目的停车配建要求,逐步提高配建泊位比例。加快建设公交枢纽站、公交首末站、车辆保养场及加油(气)站等设施。到2015年,主城区建成公共停车场300处以上,公共停车泊位新增8.5万个。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建设快速公共交通系统,优化线网,提高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确保公共交通路权优先。配合轨道交通建设,加强换乘衔接,初步形成以综合交通枢纽为节点,大运量快速公共交通为骨干,常规公共交通为基础,出租车、轮渡、公共自行车等多种方式协调发展的安全、舒适、便捷、价廉、绿色的公共交通体系。到2015年,市民公共交通出行比例40%。 提升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实行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开发模式,促进交通需求合理分布。综合运用机动车单双号管理等措施,加强交通需求管理。实施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工程,合理调整交通需求,倡导绿色方式出行。构建智能化、开放式交通管理系统,完善出行诱导和车辆行驶导航服务。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完善快速处置和应急救援机制。完善工程建设交通影响评价,严格控制占道施工,持续开展路边停车、非法营运等重点整治。 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完善给排水、电力、燃气、邮政、环卫等市政基础设施网络,建立健全能源供应保障长效机制,增强市政设施服务能力。 给水。完善城乡给水设施,扩大城乡集中给水服务范围,建立多源联网、安全可靠的给水系统。加快管网改造和建设,形成以给水干管和区域加压站为主体,主次管网合理配置的分区输配水系统。规划启动中心城区直饮水工程。到2015年,城市供水出厂水质综合合格率100%,管网漏失率控制在15%以内。农村饮水出厂水质综合合格率100%,管网漏失率控制在18%以内。 排水。加强重要排水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配套建设,加大旧城排水系统改造力度,推进新拓展地区同步建设排水系统。形成水系排涝与城区排渍相互协调的排水系统,提高应对大雨、暴雨的排涝排渍能力。到2015年,新增抽排能力 污水。建设雨污分流的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加快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和改造升级,推进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管道改造,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彻底改变污水直接入江、入湖状况。到2015年,中心城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93%以上,管网收集率85%。远城区主要集镇污水处理率70%,管网收集率50%以上。 电力。推进荆门至武汉1000千伏高压输变电工程,加快500千伏双环网和负荷中心500千伏变电站建设,提高供电可靠性和安全性。完善城市220千伏主网建设,实现分层、分区供电。新、改、扩建相关110千伏配电和10千伏以下供电网络。对部分影响城市建设的输、配、供电架空线逐步实施入地改造。推进阳逻煤炭储备基地、阳逻电厂四期工程、青山热电厂“上大压小”工程建设,启动关山热电厂燃机扩建等一批热电联产项目。适度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不断提高电力自给率。 燃气。提高燃气供给、应急保障水平,形成以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为主、人工煤气为辅的燃气供应系统。以军山、五里界、罗汉寺和安山分输站为接入点,积极争取和引进其他气源,实现天然气供应方式的多元化和来源的多渠道化。加快建设液化天然气储备基地。 邮政。加快邮件处理中心、邮政物流中心、邮件转运站、基层邮政局所等邮政设施建设,打造国际邮件和速递邮件处理中心、国家邮航辅助中心、中部地区最大的邮件集散中心,提高邮政服务水平,强化武汉邮区中心局在中部地区的中心地位。 环卫。加快垃圾处理场建设,完善垃圾收运系统,新建一批大型垃圾转运设施,配套建设一批中小型垃圾转运站。以餐厨垃圾、建筑垃圾为重点,推进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科学设置环卫公共设施,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到2015年,主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远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以上。 综合管沟管廊。妥善解决城市管网多头建设问题,在新建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时,同步实施给水、排水、燃气、热力、通信、供电等城市管网建设,逐步将现有城市各类管网改造集中到统一的综合管沟管廊中,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筹规范、有序管理。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整合信息资源,完善信息化顶层设计,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努力建设智慧城市。 推进数字武汉建设。提升城市基础测绘保障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充实和更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完善数字武汉地理空间框架。深化“三网融合”、下一代广播电视网试点工作,推进通信网、互联网、数字电视网等信息网络全覆盖,提升服务功能,促进融合应用,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 实施光城计划。加快宽带网络建设,利用武汉光纤光缆产业优势,积极推进光纤到楼,大力发展光纤到户,扩大远城区宽带网络覆盖范围,建设智能楼宇、智慧家庭。进一步增加无线网络覆盖点,实现机场、车站、学校、大型商场等公共空间无线网全覆盖。 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加强“中国武汉”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武汉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专网,加强全市协同办公系统、网上行政审批信息平台、视频会议等电子政务骨干应用系统建设。依托武汉市民之家等重点工程,完善电子政务和电子社区工程,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化,加快建立政府与市民网上互动机制。推进移动电子政务建设。 加快企业信息化。推广、深化信息技术在各行各业的应用,实现信息化对企业生产等环节的渗透,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加强产品、技术标准化建设,加强信用环境建设,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发展,提高企业电子交易水平。 推进物联网建设。引进和运用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实施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能安防设施、智能环境监测、数字化医疗等物联网示范工程。实现车联网全覆盖。拓展“武汉通”应用功能,基本覆盖居民衣食住行的小额消费,促进与身份信息管理互联。 坚持以人为本、建管并重、安全为先,注重依法和长效管理,推进人性化服务、网格化覆盖、智能化应用、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城市现代化综合管理水平。 完善城乡规划管理和协调体制。建立完善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和利益相关人参与制度,进一步增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约束力。加强城市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强化城市“五线”管理,确保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顺利实施。 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健全“市区联动、以区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大城管工作机制。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强化城市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促进城管执法规范化,提高依法管理城市水平。加强违法建设控管,综合治理违法占道,规范建筑垃圾管理,规范户外广告招牌设置,加强窗口部位市容环境整治。 加强城市公共安全建设。加强公共安全预防体系建设,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快完善河道、堤防、湖泊水库、排渍排涝、分蓄洪区“五位一体”的防洪工程体系、管理维护体系和应急保障体系。加强天气气候、生态环境监测,提高灾害性天气气候预测预报准确率和应对水平,增强环境预警与应急能力。重视城市地质安全。加强城市震害防御和应急系统建设。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逐步完善城市防空体系。 第六章 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围绕基本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一体化,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农村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围绕大城市郊区农业的特点,以服务城市、改善生态和增加农民收入为宗旨,以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为关键环节,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 深化农业结构调整。推进优势特色种养业基地建设,重点发展蔬菜、食用菌、名特优水产、苗木花卉、林果茶等高产、高质、高效农产品,适度发展畜禽生态养殖基地,培育农产品名优品牌。建设100万亩蔬菜基地,优势特色农产品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提高到85%。重点发展蔬菜、水产品、肉制品、禽类制品、乳制品、饲料等农产品加工业。综合开发农业的观光休闲、生态保护等多种功能,加快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大力发展循环农业,促进农业资源循环高效利用。 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积极培植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鼓励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带动型农业经营模式。加强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引导加工企业向园区集中。探索土地股份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模式,推进农业适度规模发展。支持农业装备提档升级。 加强农业和水利设施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中小型泵站更新改造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大中型排涝泵站进水港区和中小流域综合治理。健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管理长效机制。推进集中连片,建设标准化高产农田。加强田间渠系、土地整治、土壤改良、机耕路和农田林网等工程建设。积极推广钢架大棚、智能温室等设施农业。 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农业科技支撑服务体系、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加强农业科技攻关,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建设一批有影响的良种繁育基地。加快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建立新型、高效的农产品营销网络。 按照“新农村、新农民、新社区、新生活”的要求,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升农民生活水准。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远城区干道和农村通�公路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路网,加快公共交通向远城区延伸。完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农村电话、数字电视、互联网等信息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村道路、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管理长效机制。 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土壤、饮用水源、生活垃圾等污染防治,强化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和种植业污染治理,防治农业农村面源污染。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加快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设施建设。建立远城区“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 加快建设农村新社区。完善村庄规划,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整乡推进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村�集并,加强中心村建设。促进农民向中心村、中心镇集中。按照城市社区服务理念建设农村新社区,推进生产生活服务和社会事务向新型农村社区集中,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 优先发展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建立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的新机制,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 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做好“三免一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和均衡发展水平。加快推进城乡教育资源整合,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合理调整农村学校布局,大力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 繁荣农村文体事业。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大院和农家书屋配套设施建设。打造农村“一乡一品”文体活动,推广“农村文化中心户”模式,不断丰富农村居民文化生活。加强农村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农村体育健身活动。 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不断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完成乡镇卫生院体制改革工作,完成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强化农村人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稳定低生育水平,优化出生人口结构。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全覆盖的农村疾病预防控制网络。 完善农村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加强失地农民和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着力优化农民就业创业环境,建立乡(街)劳动求职意向库、用工信息库,强化劳动用工信息发布,依法保障进城就业农民工的各项权益。 推进城乡体制机制创新,深化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制度环境,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不断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市、区、乡三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荒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农业类知识产权等为重点,积极开展农民和农村集体拥有的各类用益物权交易。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创新试点,依法保障农民对集体资产的管理权和收益权。 发展农村金融服务。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农村金融业务,规范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扩大农民抵押贷款担保物范围,探索赋予农民承包地、宅基地抵押权的实现方式。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探索建立农业再保险和重灾风险分散机制。完善农业信贷担保风险财政补贴制度,健全农业担保体系。 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管理体制。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加强村务公开,健全农村“一事一议”制度,推行村务管理民主听证制度,提高农村新型社区自治程度。积极推进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区、街、社区(村)三级农村综合便民体系。 拓展农民增收渠道。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庭院经济和林果经济,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收入。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妥善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等问题,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发挥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作用,盘活农村土地等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搭建创业平台,吸引更多成功人士回乡创业,以创业带就业促增收。 加大对“三农”投入。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和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继续实行对农民的各项直接补贴政策,扩大补贴范围,加大补贴力度,完善补贴方式。适时建立耕地保护基金。改革政府支农投资管理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引导和鼓励农村集体、企业和农户积极参与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多元化农村基础建设投入机制。 第七章 完善区域功能,优化城乡总体布局 围绕基本完成城市空间布局调整,优化国土开发格局,明确区域发展特色,强化城市功能区的支撑作用,促进主城与新城、中心城区与远城区协调发展,形成符合主体功能区要求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 严格控制主城用地,积极促进新城发展,完善各级城镇功能,明确主体功能区划分,构建“主城+新城组群”、“主城区为核、多轴多心”的总体空间布局。 优化开发主城区。延续圈层发展、组团布局的空间发展格局,增强主城区综合服务功能和现代化、国际化水平,成为传承历史文脉、彰显城市魅力、发展服务经济的主要承载区。发挥三环线及沿线绿化隔离带等的空间隔离作用,防止主城区面积过度扩张。有序推进旧城风貌区、旧工业区、旧居民区、城乡结合部更新改造,有序引导人口外迁。 重点开发新城组群。依托城市快速路、骨架性主干路和轨道交通组成的复合型交通走廊,加快构筑由主城区向外沿阳逻、豹�、纸坊、常福、汉江、盘龙等方向的城镇空间发展轴,形成东部、东南、南部、西南、西部和北部等6大新城组群。推进新增建设用地向重点发展区域倾斜,形成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物流业为发展重点,商业、医疗、文化、教育等综合配套完善的产业新城,有效承接主城疏解的人口和功能。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要求,统筹考虑全市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土地利用和城镇化格局,突出区域主导功能,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加强分类指导,形成发展导向明确、要素配置均衡、空间集约集聚的发展格局。 加强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完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管理政策,有序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完善地下交通、市政设施、综合防灾等公共设施系统。优先考虑在繁华商业区、交通枢纽站场和城市主要公共活动中心等区域,建设功能协调、使用便捷的地下空间体系。 调整完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环境保护等相关政策,加大基础设施集中配套建设力度,调整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推进先进制造业集聚化布局。加快推进远城区新型工业化,形成“环城工业带+四大产业集聚区”的布局。在沿三环线至外环线区域建设由重点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和功能组团构成的环城工业带。打造光电子信息及生物产业集聚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洪山―江夏)、汽车及机电产业集聚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蔡甸―汉南)、钢铁化工及装备制造业集聚区(青山―武汉化学工业区―阳逻)、食品轻工产业集聚区(吴家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口―黄陂)等四大产业集聚区。 引导现代服务业差异化布局。强化现代服务业发展布局的统筹协调和空间引导。中心城区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开发区和远城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依托重大基础性、功能性设施和区域优势产业,按照重点集聚、改造提升、开发培育等差异化布局导向,促进各具特色、功能鲜明的服务业集聚区竞相发展。推进江汉区国家服务业发展综合改革试点。 形成都市农业特色化布局。外环线以外的农业发展区域,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推进优势特色农产品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建设、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建设一批布局合理、清洁环保的蔬菜基地,引导加工、流通、储运设施建设向优势产区集聚。外环线以内的农业发展区域,注重发挥农业投资的整体功能和效益,提高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重点发展生态、休闲等服务型农业。 立足不同区域的发展基础和区情特色,合理确定区域发展定位,逐步形成各区错位发展、统筹发展、协调发展的格局。 江岸区。重点发展金融保险、信息服务、文化旅游等产业,加快建设汉口沿江商务区、后湖新城、黄埔新城,打造特色街区品牌,建设现代服务业强区。 江汉区。重点发展金融、现代商贸、现代物流等产业,加快建设王家墩商务区,积极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和省级金融服务业示范区建设,成为现代服务业发展示范区。 �口区。重点发展新型商贸、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产业,加快建设汉正街商贸旅游区、汉江商务带,打造现代商贸优势区和都市产业创新区。 汉阳区。重点发展会展、旅游、商贸等产业,加快建设四新生态新城、五里墩商圈、“汉阳造”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打造中部地区生产性服务中心、文化旅游中心。 武昌区。重点发展金融保险、文化创意、商贸旅游等产业,加快推进武昌古城、武昌滨江商务区建设,打造武汉江南金融商务中心和历史文化名城区。 青山区。重点发展钢铁、石油化工、船舶等产业,以发展循环经济、服务高铁经济为特色,加快建设国家节能环保科技产业园、滨江生态商务区,建设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 洪山区。重点发展高新技术、创意等产业,加快建设杨春湖城市副中心、青菱产业集聚区和天兴洲生态绿洲,建设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区和彰显科教人文优势的生态魅力城区。 东西湖区。重点发展食品制造、机电制造、现代物流等产业,加快建设武汉吴家山经济开发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和全国赛马体彩中心。 汉南区。重点发展汽车零部件为主导的机电、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和食品产业,加快建设纱帽产业新城,以城乡一体化改革试验为突破口,建设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江夏区。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加快建设纸坊新城、金口港区、郑店物流产业园和梁子湖旅游风景区,建设武汉南部生态新区。 蔡甸区。重点发展通讯电子、机械汽配、轻纺日化等产业,加快建设后官湖生态宜居新城、常福产业新城、健康产业基地,成为宜居宜业新城区。 黄陂区。重点发展先进制造、商贸物流、生态旅游等产业,加快建设武汉临空经济区、汉口北商贸物流枢纽区、木兰生态旅游区,建设宜居创业优质区和生态旅游样板区。 新洲区。重点发展钢材深加工、船舶与机械装备制造等产业,加快建设阳逻港口工业新城、邾城商贸文化宜居区和道观生态旅游休闲区,建设长江中游港口枢纽、武汉东部生态新区。 充分发挥国家级开发区的核心支撑作用,进一步完善功能区开发建设管理体制,集中资源,重点推进基础条件好、环境承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功能区建设。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壮大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电子电器产业规模,发展新能源汽车、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打造“武汉・中国车城”、中部地区低碳经济示范区,加快建设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吴家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利用外资方式,优化利用外资结构,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高附加值服务业,努力建成武汉乃至中部地区最大的食品加工、进出口物流和高科技机电产品加工基地。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力度,完善景区旅游配套设施系统,进入国家 武汉化学工业区。加快推进80万吨乙烯工程及配套项目,构建新型化工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北湖组团、建设组团,打造中部地区石油化工生产基地、产品供应中心和长江中游重要的化工物流基地。 武汉新港。围绕“亿吨大港、千万标箱”远景目标,以长江黄金水道为纽带,以阳逻、白浒山等为重点,建设集现代航运物流、综合保税服务、临港产业开发和新城区为一体的现代港、国际港、枢纽港,打造长江中游航运中心。 专栏6:其他城市功能区 重点功能区。两江四岸城市核心区加快建设辐射中部地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景观中心和旧城风貌特色中心。充分发挥历史底蕴深厚、景观环境突出的优势,更新改造长江、汉江滨江已开发地区,加快开发二七、青山、杨泗港等新的滨江区域,植入高端服务功能。 特色功能区。王家墩商务区加快建设成为综合性商务区。四新生态新城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会展中心。杨春湖综合交通枢纽区建设成为武汉高铁经济聚集区。汉正街商贸旅游区整体改造、转型升级为中部地区重要的商品展示和旅游购物中心。花山生态新城打造成为绿色智能化环保型生态城。后官湖生态宜居新城建设成为生态休闲旅游区。武汉南部经济带建设成为以江夏现代机电装备制造产业基地为特色,具有区域带动能力的新增长极。汉口北商贸物流枢纽区建设成为全市商贸物流核心区和我国中西部商贸物流枢纽中心。天兴洲生态新区打造特点鲜明的长江江心旅游目的地。 新兴功能区。着眼于培育支撑城市发展的新增长点。加快区域资源整合,支持大黄鹤楼地区建设成为国家级风景名胜景区。研究启动南岸嘴地区开发建设。支持青阳鄂大循环经济示范区成为国家级循环经济高技术开发区。 第八章 彰显滨江滨湖特色,建设生态宜居城市 围绕基本建成生态宜居武汉,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推进生态环境与城市发展相互促进、资源节约与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并举,进一步凸显城市滨水生态特色。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全面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探索建立不同层面、各具特色的循环经济体系,着力构建政府推动、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循环经济发展新机制。 强化资源节约管理。实行有限开发、有序开发、有偿开发,加强对各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排污总量。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有保有压、集约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积极采用节材工艺和节材技术,降低消耗,提高利用率。 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全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城市创建,搭建城市矿产资源信息及交易平台,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物资回收再利用网络体系,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到2015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8%,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8%。 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区。加快以青山区、阳逻开发区和武汉化学工业区等为主体的大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探索钢铁、电力、石化、建材、环保等循环经济产业链发展新模式,全力打造重化工产业集聚、节能环保产业集聚、跨区域循环的全国两型社会建设典型示范区。推进东西湖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完善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提升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发展水平,继续创建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开发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和产业链接技术,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 建立健全有利于节能减排的长效发展机制,逐步建立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绿色发展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大幅降低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增加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加森林蓄积量,增强固碳能力。推进在线监测,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排放和节能减排统计、监测、监察和考核体系。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探索建立碳排放控制和交易机制,努力扩大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绿色信贷试点规模。 创新节能减排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对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行业的产业政策,严格执行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项目审批核准程序。完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通过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减排新机制。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倡导绿色消费,加快构建全社会共同推进节能减排的工作机制和约束激励机制。 积极推进清洁生产。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深入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制定发布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评价纳入环评、排污许可、排污申报、限期治理等制度及工作程序中,通过采用可再生能源及原料、高效节能工艺技术,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强化重点领域节能减排。继续做好工业领域节能减排,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支持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高节能减排水平。加快完善建筑节能监督体系、技术体系和政策法规,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材料,推动城市绿色建筑的设计、建造及使用。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深入推进“十城千辆”试点,提高公交车使用清洁能源的比例。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深入推进“十城万盏”试点,全面实施城市节电工程,积极开展用户电能效率评价,实施节能改造。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切实解决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污染问题,努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等环境保护目标分解到区和有关部门。加强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严格的环境准入和退出政策,实行环保一票否决。深入实施“碧水蓝天”工程。健全环境监管体制,严格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水体、大气、噪声、固体废物、土壤、辐射、光等污染防治的监测网络建设,推行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环境经济政策,完善环境管理地方法规,推进污染者付费制度。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并监督环境保护。 加强水污染防治。积极推进污染源头控制,加强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和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动城市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强化主要河流和湖泊的排污管制,全面实施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工程,基本消除城市水体黑臭现象。科学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立饮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和水源突发性事件预警系统。 加强大气环境整治。大力实施清洁空气工程,严格控制燃煤污染。建立健全工业污染防控体系,严格重点行业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强重点企业污染治理和技术改造。加强重点地区空气环境整治。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综合整治力度。严格控制渣土运输和扬尘污染。加强餐饮油烟环境监管。到2015年,全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在310天以上。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削减和循环利用,加快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积极推进废旧电子、电器的社会收集网络和加工利用园区建设。 加强噪声污染治理。严格工业噪声污染源监督管理,加强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土方施工、结构施工阶段的噪声控制。加强商业网点、娱乐场所等主要生活噪声源的监督管理。控制交通噪声污染,推广应用低噪路面材料,建设完善隔声屏障等噪声控制设施,加强绿化降噪。到2015年,环境噪声功能区达标率95%。 围绕构建合理的生态框架,着力推进山、水、林自然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彰显城市滨江滨湖特色,努力建设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构建生态框架体系。整合山体、河流、湖泊、湿地、森林等生态要素,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构建“两轴两环、六楔入城”的生态框架。突出风景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森林公园、农业生态区及郊野公园的生态保育和建设。强化自然山体的保护和绿化,重点推进公路、铁路沿线及重要景区可视范围内毁损山体的生态修复。强化道路林带、农田林网、江河湖泊岸林等绿化工程建设,形成山水相互融合、绿地均衡分布的生态体系。 完善园林绿地系统。着力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园林绿地系统,实现道路林荫化、城区园林化、市郊林网化。积极推进黄鹤楼等风景名胜区、市区江湖港渠公园绿地建设,推进两江四岸江滩开发及绿化,建成一批全市性和区域性公园、居住区公园和街头游园。提高内环线和二环线附近低密度区内的绿地率,建设一批由中心城区向外辐射的城市绿道。实施三环线绿化隔离带建设,在城市外围和重要交通干道两侧,控制一定宽度防护绿地。到2015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人均公园绿地 保护修复水生态系统和湿地生态系统。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作,深入实施“清水入湖”工程,加快推动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汉阳“六湖连通”水生态修复工程,推动南湖、沙湖、黄孝河等水体保护与水环境综合治理。做好中心城区湖泊岸线生态固稳改造工作,建设环湖绿道,全面完成中心城区湖泊“一湖一景”改造。加强远城区梁子湖、沉湖、涨渡湖、府河等重要湿地的生态修复,提升湿地的生态功能。 第九章 实施科教兴市,打造人才强市 围绕发挥科教优势、构筑高端人才聚集区,坚持科技引领、教育优先、人才支撑,建立健全科技、教育、人才三位一体工作体系,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奠定坚实的科技和人力资源基础。 进一步提升科技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推动发展方式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建设全国重要的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和产业化基地。 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深入实施民营科技企业“百星工程”,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形成一批国家级和省市级创新型企业。引导产业链上的企业加强上下游技术和关联技术的合作,联手打造产业技术标准。增强科研院所和高校创新动力,强化基础性、前沿性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支持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重点实施100项原始创新技术的攻关、100项关键技术的突破、100所一流水平的研发机构建设工程。到2015年,国家重点实验室达到20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25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20个。 加速推进科技产业化。加快建立多种形式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产学研合作的配对信息服务,推广产学研结合的新机制和新模式。面向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的技术创新需求,组织制定产业技术路线图,开展关键、共性技术联合攻关,建立长期、稳定、制度化的产学研利益共同体。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和产业专项。 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科技政策服务链和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教育,全面提高市民科学素质。 推进科技金融创新。支持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基金,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和股权激励政策试点,完善知识产权入股制度、技术创新人员持股制度、经营管理者持股经营制度。实施政府首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加大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产品的支持力度。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强化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中的主体地位。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切实维护科技成果发明人权益。健全科技成果交易市场体系,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加快发展知识产权交易、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 提升科技创新服务水平。加大政府对科技的投入,加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健全科技创新孵化体系和中介服务体系,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奖励制度。重点加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创业基地、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各类孵化器建设。推进专业化的科技创新服务,加强面向高新技术产业的创新服务,重点发展技术集成、产品设计、工艺配套等共性技术服务。 推进素质教育,增强教育发展活力,促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支持个性发展、多样化成才,创新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构建符合素质教育的课程体系,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重视学生体育艺术教育和社会实践。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完善初中就近免试入学具体办法,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法。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做好综合素质评价。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创新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投入体制和人事制度。建设现代学校管理运行机制,推进政校分开、管办评分离,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的办学体制。增加教育投入,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发展一批优质民办学校。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实施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推进教师评价制度改革,探索名师交流制,均衡配置教师资源。 巩固发挥教育品牌优势,提高国民受教育水平,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建立完备的终身教育体系,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总体水平保持在国内先进行列。到2015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14年以上。 推动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加强幼儿园特别是农村幼儿园建设,全市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85%以上。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发展水平整体提升和高位均衡。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优化普通高中结构和布局,推进高中教育优质发展,优质高中在校生所占比例达到80%以上。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积极发展各类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读教育。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入推进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打造全国重要的职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建设一批规模化、特色化的示范职业学校、重点实训基地。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品牌化发展。组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职教园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职教园区和汉口职教园区。推进合作办学,实行订单式培养。 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合理控制在校学生规模。支持在汉部属高校建设国际一流学府。推进市属高校与部属院校合作办学,提升武汉高等教育在全国的竞争优势。提升江汉大学综合办学实力,支持武汉商业服务学院、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武汉生物工程学院等加快发展。到201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50%以上。 建立终身教育体系。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加快形成广覆盖、多形式、多层次、开放式的终身教育网络,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积极创建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重点建设市级标准化社区学校,建设社区教育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 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建设覆盖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的城域网、局域网和校园网,形成以办公自动化、计算机辅助教学、班班通、远程教育系统、信息化服务平台、网络管理平台等为支撑的现代数字校园。加速推广新教育媒体和技术的运用。 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坚持引进与培养并重,扩大人才队伍规模,完善人才结构,提升人才素质。到2015年,全市人才总量达到220万人。 突出培养重点人才。加快实施企业优秀管理人才、青年英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现代都市农业人才、社会事业名人等人才培养计划。围绕重点企业、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技术攻关课题,加快建设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重点培养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自主创新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着力培育追求卓越、奋发进取的企业家队伍。建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以两型社会建设和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为重点,大力开发紧缺专门人才,建设一支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发挥重大人才工程的引领作用,重点实施“黄鹤英才计划”、“3551人才计划”等人才工程。制定完善吸引人才的政策措施,推进100套名人居、1000套精英社区住房、10000套人才公寓等人才安居工程建设,集聚各类优秀人才。实施扶持人才创新创业的优惠政策,搭建各类适合人才施展才能的平台,让高端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加强留学归国人员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建设,设立海外人才工作站,引进和培育一批国际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特聘专家制度,有针对性地引进优秀海外留学人员和外籍高层次人才。 更新用人观念,围绕用好用活人才和提高人才效能,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构筑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人才发展环境,激发各类人才创造活力。 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健全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工作机制。引导形成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标准。健全人才激励机制,推行以知识、技术、专利、成果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政策,提高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人才收入,改进和完善武汉杰出人才奖励制度。规范人才市场管理,建立开放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 完善人才服务体系。推行党委、政府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切实改进人才管理方式。建设城乡一体化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健全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代理、企业用工登记、人事档案管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就业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开发公共服务产品,满足人才多样化需求。促进人才服务社会化发展,创新人才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推进人才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人才公共服务产品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十章 推进文化强市,提升文化竞争力 围绕实施文化强市战略,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推进文化创新,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共同发展,打造武汉文化品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断增强中部地区文化中心功能。 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文明城市建设,不断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增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在全社会倡导正确的价值导向,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广泛开展“千万市民学英模”活动。进一步健全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舆论引导,突出抓好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建设、运用与管理,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氛围。 建设文明城市。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塑造现代城市的文明环境和精神风貌。推进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创建,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以“讲文明、树新风”为重点,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推进城乡居民文明行为基本知识的普训和轮训。开展“做文明有礼的武汉人”宣传实践活动,弘扬优秀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道德和个人品德。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广泛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和专项整治,着力形成全社会重信誉、讲规范、守道德的文明和谐氛围。 促进文化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行政管理体制等其他领域的改革相互配套、相互衔接,形成富有活力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 改革文化体制。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步伐,稳步推进市直文艺院团改革,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改革,激发发展活力,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实现国有文化资产的保值增值。推进文化综合管理,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系,强化文化行政管理的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繁荣文化创作。打造汉派文化精品。保持文学、戏剧、曲艺、杂技、音乐、美术、影视剧等方面的优势,创作一批在群众中有市场、在全国有影响的优秀文艺作品。充分发挥琴台大剧院等剧场作用,巩固全国舞台艺术强势地位。做大做强武汉广电总台、长江日报报业集团等新闻媒体,优化结构,促进发展。加强优秀作品、名牌栏目策划,出版一批体现地域特点、具有文化先导性、学术创新性的图书和影视作品。精心策划和运作优秀作品的上演、播映、评论及出版,完善重点作品论证、投入、效益评估机制。加强优秀文艺创作人才队伍建设,形成汉派文化名人群体。 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城乡居民基本文化需求。 完善公共文化设施。以大型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以社区和乡镇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集中力量建设长江传媒大厦、武汉中心书城、武汉市文学艺术工作者之家等一批文化设施。优化基层图书馆、文化馆(站、室)及远城区影城、书店等文化设施布局。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促进公共文化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 创新文化服务方式。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多元化、社会化,构建优质高效、普遍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采用政府购买、补贴等方式,向基层、低收入和特殊群众提供免费文化服务,努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向社区和农村延伸。大力发展图书、档案、文物、科普等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支持民办公益性文化机构发展。 丰富群众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城乡居民文化生活。继续开展文化下乡、武汉之夏、群众文化艺术节、江滩大舞台等全市性品牌文化活动。继续办好“名家论坛”、全民读书月等读者服务活动。丰富拓展社区文化、企业文化、农村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的形式和内容。规范发展网络文化。鼓励营业性文娱场所开设公益活动专场。形成若干群众文化品牌和特色文化圈。 扩大文化对外交流。巩固武汉区域性对外文化交流中心地位,加强友城文化交流。办好武汉国际渡江节、国际旅游节、国际杂技节等大型节庆活动。支持武汉专业艺术院团、文博单位、社会文化单位以及艺术教育机构走出国门,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引进高水平境外艺术表演团体来我市演出,积极吸收借鉴世界各国优秀文化成果。 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建设健康武汉。建立完善市、区、街(乡)、社区(村)四级全民健身组织网络,逐步实现体育基本公共服务普及化。完善城乡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广泛开展多种多样的群众体育健身活动。构建和完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输送体系,促进竞技体育持续发展。 充分发挥文化资源和人才优势,积极推进文化发展方式转变,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培育文化市场主体,扩大文化消费。 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培育和引进一批骨干文化企业和战略投资者,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文化产业领域,促进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发展新型文化业态,运用高科技手段促进文化产业升级,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大力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加快把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先导性、战略性、支柱性产业。 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培育市民文化消费观念,拓展农村文化市场和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兴文化市场。重点培育图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演出娱乐、影视剧、文物收藏品和工艺美术等文化产品市场,发展文化要素市场。建立文化产权交易体系,健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探索建立武汉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 推进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大力建设集创意设计、生产配送、展示销售、培训交流、旅游观光等于一体的文化产业园区,实现要素集聚和集约经营。推进文化展示区建设,弘扬武汉特色文化。加快长江传媒产业园、武汉出版文化产业园、光谷创意产业基地、洪山创意大道等一批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力争建成中国“文谷”。 加强对地域特色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彰显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底蕴,丰富武汉文化内涵,提升武汉文化品位。 加强历史名胜保护。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落实城市紫线管理规定,强化对各级各类文物、优秀历史建筑、遗址及历史风貌区的保护。积极参与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的考古发掘工作,做好地下文物调查、勘探和抢救性发掘、修复及移交工作。加强革命旧址保护,推进党史纪念馆建设。加快推进辛亥革命博物馆及遗迹遗址、中山舰文化旅游区、盘龙城遗址等重大文物保护工程建设。修复提升武昌古城,加快首义文化区建设,办好辛亥武昌首义100周年纪念活动。加强汉口租界、汉阳知音故里等重点历史风貌区的保护和改造,加强重点地区工业文化遗产的保护,构建历史与文化融合、文化与景观和谐的城市风貌。 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充分挖掘武汉的城市特点和地域文化特色,打造武汉文化品牌。保护和利用白云黄鹤、知音琴台、辛亥首义等历史文化遗产,构建主题特色文化。加强对汉剧、楚剧、湖北大鼓、楚乐、汉绣等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民间艺术的抢救、保护和合理利用,加强对代表性传承人及传承机制的保护。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法规,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完善国家、省、市、区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管理体系,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收藏展示中心建设。 第十一章 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增强城市发展动力 围绕争创体制机制新优势,坚持先行先试、大胆探索,深入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力推进综合性制度创新,为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更好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深化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改革,加快构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规范化运行机制,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实施分类行政审批制度。继续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广行政审批和政府服务“零收费”。创新审批方式,实施网上审批和并联审批,开展审批听证,促进审批提速。整合现有市直部门审批职能,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推进武汉市民之家建设,加快建立市级行政服务平台。到2015年,实现90%以上的政府行政许可网上办理。 进一步健全决策机制。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服务中心功能,构建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问责制,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围绕职能转变和理顺职责关系,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行政运行机制。以建立健全城市综合管理体制为突破口,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进一步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整合执法监管力量,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继续深化街道、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继续推进所有制结构调整,推动国有企业资源整合,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到2015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55%以上。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资本有进有退的战略性调整,推进出资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造,推进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努力构建产权多元化的利益融合机制、进退有序的资本配置机制、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科学有效的资本监管机制、规范透明的职工权益保障机制。按照“整合资源、分类经营、有序收缩、重点扩张”的思路,增强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国有资本向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公共服务领域集聚,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引领、支撑和创新示范功能。全面完成集体企业改制工作。 突破性发展民营经济。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健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保障体系和信用环境,为企业公平竞争创造有利条件。依托特色工业园区和专业市场群,帮助民营企业积极进行市场拓展及对外交流与合作。完善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推进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程”。加快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民营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将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纳入市、区绩效管理工作范围。 打破市场垄断、行政壁垒和地区封锁,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规范发展各类中介组织,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和交易安全。 规范土地市场。完善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制度,严格划拨用地范围,规范协议出让用地供给制度。进一步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和运行机制。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将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依法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探索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制度改革,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机制。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市场,逐步扩大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范围。 加强资本市场建设。加快引进、培育和发展各类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大力发展基金市场。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信托,创新发债方式,拓展债券市场。发展壮大期货公司,推进期货市场发展。以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为主,建立知识产权交易所、技术交易所,积极开展股权交易试点,打造区域性的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立区域性票据交易市场。 探索建立环境产权制度。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价格形成中的基础作用,使资源性产品价格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稀缺程度及环境损害成本,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稳步推进水价、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环保收费等改革。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统一的人才和劳动力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准确向社会提供人才和劳动力市场的各类信息,实现人力资源信息共享。完善人才和劳动力资源、就业岗位资源、培训资源互通互用的共享机制,开展劳务合作,加强人才和劳动力流动的组织服务。 完善技术市场。依托产权交易平台,打造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和技术服务体系,实现技术服务的市场化、产业化。扩大技术市场的影响力,增强科学技术成果的流动性,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搭建特色科技服务平台,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服务。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以政府信用为先导,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规范信用信息的采集、使用和管理,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加快信用数据库建设,完善征信体系。建立健全守信与失信奖惩机制。加强社会诚信教育,提高全体市民信用意识。在党政机关、窗口行业和社会组织中开展诚信建设活动,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强政府投资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促进投资市场成长,运用市场化运作办法配置政府控制的资源。 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基础上研究编制社会保障预算,建立健全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分离和制衡的机制,强化预算支出约束和预算执行监督,建立健全完善的预算公开机制,提高预算规范性,增强预算透明度。 完善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科学配置市级、区级政府的财力,增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的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确市对区财政转移支付目标,完善转移支付办法,建立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与管理的绩效评价机制。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强化和实施依法采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确保应采尽采。坚持预算约束,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推进政府采购流程标准化,提高监管水平。 推进财税体制创新。积极争取资源税、环境税试点。完善重点税源监控、开发分析预警、欠税清缴管理、税收分析平台和收入考核体系。规范执法管理、纳税服务,夯实税收基础。 完善投资体制机制。加强项目科学决策,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公示制度、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进一步规范投资决策行为。不断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和范围,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深化投资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引导土地、资源、环境容量等投资要素合理配置。 加强政府债务监管。继续推进政府债务偿债支出预算编制工作,加强债务资产营运和收益管理,探索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模式。严格债务资金举借程序,严格监管债务资金使用,严格进行债务资金绩效评价。完善债务风险预警分析体系,加快建立政府债务监控、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及时预警并采取措施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第十二章 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国际化水平 围绕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坚持互利共赢,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加快融入国际分工体系,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不断拓展新的开放领域和空间,发展开放型经济。 深入实施科技兴贸和品牌兴贸战略,提高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比重,延伸加工贸易产业价值链,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加快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十二五”期间,外贸出口额年均增长15%。 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推进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船舶出口基地、服务外包基地、武汉出口加工区等建设,支持光电子、新型显示、船舶及船用机械、激光、数控机床、硅钢产品、生物医药、化工等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产品出口。促进加工贸易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武汉在国际产业分工中的地位。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积极开拓新兴国际市场。 开展跨国服务外包。推动武汉离岸服务外包实现战略突破,发展在岸市场,拓展国际服务外包市场。巩固和扩大空间信息技术、信息安全、制造业信息化等应用软件领域在全国的领先优势。开展国际信息及软件研发、汽车研发、工业设计、创意文化等外包业务。规划建设一批服务外包产业示范集聚园区,增强承接能力,扩大产业规模,建设面向全球的服务外包交付中心,打造全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不断改善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拓宽利用外资渠道,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创新利用外资方式。“十二五”期间,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12%。 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围绕我市支柱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大力引进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大项目、大企业。围绕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管理经验,着力引进跨国公司的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产业关联度的投资项目。围绕总部经济发展,积极引进跨国大企业、大财团来汉投资,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拓宽招商引资领域,引导外资投向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等领域。 创新外资引进方式。开展委托招商、网络招商,推动企业招商。推进具有品牌、管理、网络、技术优势的外资企业与本土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资合作,推动优势企业与跨国公司建立战略联盟。在保护企业自有知识产权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鼓励外资通过并购等方式参与企业改革、改组、改造。鼓励企业通过境外上市、国际风险投资、国际融资等方式,加大对国际金融资本的利用。 优化城市国际化环境。积极营造国际化的投资、创业、工作和人居环境。加快建设国际化社区、学校和医疗服务设施,改善外籍人士生活、工作环境。建立政府英文网站,以中英文及时公布涉外投资贸易政策。建立全市统一的中英双语咨询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国际化的中介服务体系。增加武汉电台、武汉电视台英语节目。规范公共场所英文标识,增加政府窗口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的外语服务内容。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和电子口岸建设,大力发展口岸物流,加快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建设。 三、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 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引导各类企业开展跨国投资和国际化经营,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和层次,提高武汉国际影响力。 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鼓励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企业贴近资源产地和市场需求地开展多种形式投资。支持一批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企业以并购、租赁、设立境外贸易网点和研发中心等方式,走向国际市场。通过企业在海外的成功运作和经营,增强国际知名度,培育国际品牌。支持优势企业发挥品牌、技术、资金优势,不断扩大境外承包工程规模。拓宽外派劳务渠道,以工程承包带动多层次劳务合作,提高科技劳务的比重。 加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利用各类国际合作机制,鼓励企业、研究机构与国外企业、科研机构合作,支持企业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出国培训和参与国际经济技术交流。深化循环经济、低碳经济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国际绿色基金。加强与国际友城的联系,大力推进文化、科技、经贸、教育等领域的国际合作交流。 拓展对内开放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提高国内市场份额。加快融入省内“两圈一带”开放开发,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主动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创新合作体制机制,用足用活中部崛起的相关政策,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和外来投资的能力。积极开展与国内各省市的招商经贸活动,重点推进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的合作交流,重点吸引国内500强企业在汉设立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和地区总部。精心策划招商项目,强化市场主导、政府协调和企业主体,有效开展汉港经贸洽谈会、武汉台湾周等大型招商活动。 推进“两圈一带”开放开发。基本形成武汉城市圈“五个一体化”,加强在产业转移与集聚、市场体系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资源开发等方面的协商与合作,探索建立区域共建共管机制。积极促进湖北省长江经济带综合交通网络、沿江港口、能源和环保等基础设施的统一规划,统筹建设。 深化区域交流与合作。深化与长株潭城市群、中原城市群、昌九城市带的合作互动。加强基础设施对接和产业合作,共同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促进长江中游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合作双赢,鼓励区域合作方式创新,加快产业互动步伐,举办一批有影响的经贸洽谈活动,共同搭建区域合作平台,共同兴办一批有效益的联合协作项目,共同培育和发展一批区域性的大市场。 加强对口援建帮扶。加大对我市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扶持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整体脱贫致富。全力做好西藏、新疆的对口援建和其他地区的对口帮扶。继续做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和省内贫困地区的工作。继续做好移民安置工作,确保其安居乐业。 第十三章 发展社会事业,建设人民幸福城市 围绕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构建和谐幸福武汉。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系统推进民生幸福工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增强广大市民的幸福感。 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建设成为创新创业最活跃的城市之一。 努力拓展就业空间。广泛开展全民创业,不断完善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努力创建创业型城市。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吸纳就业,鼓励灵活就业,推动充分就业。加强政策支持和就业指导,深入实施就业援助工程,着力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不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政策咨询、信息发布、职业介绍、培训与创业服务等功能。开展公益性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十二五”时期,城镇净增就业75万人。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均衡、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让广大劳动群众体面劳动、尊严生活。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8%。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和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构建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设,加强仲裁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多渠道的争议调解机制。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全覆盖,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察执法效率。 兼顾效率与公平,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严格执行并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优化居民收入结构,创造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挖掘农民增收潜力,努力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同工同酬,着力解决农民和农民工收入增长较慢问题。 逐步缩小收入差距。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积极发挥税收、捐助等对社会收入和财富的调节功能,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努力扭转城乡、行业和社会成员间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完善最低收入保障制度,健全转移支付功能。加大对农民、低收入者和弱势群体的保护、保障及援助力度,建立行业收入预警机制,加强对垄断性、高收入行业的工资管理和个税征管。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力度,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统筹城乡养老保障。建立健全覆盖全体市民的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全面完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完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加强各项养老保障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逐渐缩小城乡养老保障差距。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促进基金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转变,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改革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贯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跨省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 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加快实现全民医保,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序衔接。积极探索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按照国家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和转移接续政策,出台具体操作办法并组织实施。巩固和完善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逐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办法。 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扩展失业保障范围,适时提高失业保险待遇和统筹层次。建立工伤保险待遇水平正常调整机制,推进灵活就业、双重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基本解决老工伤问题,建立工伤预防机制。合理调整生育保险定、限额标准,适时扩大部分诊疗项目和基金支付范围。“十二五”时期,失业保险新增35万人,工伤保险新增35万人,生育保险新增49万人。 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以医疗救助等专项制度为配套,以临时救助为补充的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实现动态管理下的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建立健全社会互助制度、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完善专项救助制度与基础性救助制度、紧急性救助制度以及社会保险制度的衔接配套措施,通过鼓励社会捐赠等途径实现筹资来源的多元化。 促进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和商业保险发展。建立健全以公办社会福利机构为基础、其他所有制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健全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增强公众慈善意识,鼓励各类组织和个人开展、参与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创新完善慈善资金募集方法和途径,加强社会捐赠管理,规范慈善资金的使用。提高全民保险意识,鼓励保险公司发展个人、团体养老和健康等保险业务,参与大额医疗费用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业务,发展各类意外伤害保险。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加快构建和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基本解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着力解决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住房保障问题。扩大廉租住房保障面,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合理控制经济适用住房规模,适当发展限价安置房,逐步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向产权式和租赁式保障并重转化。加快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基本完成在册危房和部分新增危房改造。“十二五”期间,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新增100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建筑总量265万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把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完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成以市级为核心、区为枢纽、街(乡)为依托、社区(村)为基础的四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优化医疗卫生服务布局,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高等级医院功能区分合理、协作配合、互相转诊的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打造“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社区居民的“家庭医生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坚持基本医疗的公益性方向,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医疗卫生机构,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稳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积极防治重大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 加快建设中部医疗服务中心。培育国内领先的知名医院,推进综合性医院和特色专科医院相互促进,形成国内一流品牌医院群。建设器官移植、心血管疾病、神经血管疾病、骨科和烧伤创伤外科、肿瘤、皮肤病、糖尿病等中部地区临床医疗服务中心。推进智能化医疗卫生信息网络工程,加快推广电子病历等数字化医疗服务。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药继承和科研工作,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优化医疗服务环境,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健全医疗质量控制网络,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改善医患关系。 科学实施人口管理,探索建立符合特大城市特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控制人口总量与提升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并举,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继续推进“关爱女孩”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实行免费婚检,完善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到2015年,人均期望寿命78.88岁。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弘扬敬老风尚,营造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的社会氛围。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加强各类养老机构管理,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骨干、各类服务机构协调发展、多种服务形式相互补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构建“10分钟养老服务圈”,实施爱心护理工程,加强医疗救助、家庭病床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保障妇女儿童和青少年权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依法保障妇女平等获得就学、就业、社会保障、婚姻财产、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等方面的权益。坚持儿童优先,改善未成年人学习和成长环境,满足青少年自主发展和参与经济社会生活的需求,提升青少年身心健康水平、科学素养水平和创新实践能力。加大对留守儿童等弱势儿童群体的社会保障力度,切实维护儿童和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关爱帮助残疾人。健全以社会救助为底线,社会保险为基础,特殊福利为补充,重点保障与特殊扶助相结合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以康复、就业、扶贫、托养、无障碍等为主要内容,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有效衔接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托养中心等服务设施建设,继续营造和优化扶残助残的社会环境。 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适合武汉特点的人口管理模式,促进长期在汉生活工作并具备一定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尽快融入武汉。调整完善教育、医疗、社保、就业、住房等方面的制度和政策,使农民工在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和子女义务教育等方面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妥善协调各方面关系,加快构建民主法制、公平正义、团结友爱、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加强地方立法,增强监督实效,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和选举任免权。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壮大爱国统一战线,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深入做好民族、宗教、对台、侨务、文史、参事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作用。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坚持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武汉。加强防腐倡廉体系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廉洁执法。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树立新的社会管理观念,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提高社会管理能力。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加大社会管理薄弱环节整治力度,推进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全覆盖管理,加强对互联网虚拟社会的综合管理。全面推进社区建设,完善政府公共服务、社会中介服务、社区自助服务“三位一体”的社区服务体系,完善社区管理工作机制。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激发社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加大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办葬新风。推动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加强地名管理法规和制度建设。加强婚姻、收养登记管理,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领域监管相结合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完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警、预防控制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到2015年,全市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以内,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10万人死亡率控制在2以内。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检测水平,增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置率达到100%。加强食品源头、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及化妆品监管,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示范创建工作。严格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经营和使用行为,做好国家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管工作。 加强质量监督管理。推进质量提升工程和技术标准战略,完善“市长质量奖”和“全市标准研制资助奖励”评选机制,强化全面质量管理,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增强检测能力,建设服务武汉、辐射中部的公共质量安全检测服务中心。 保持价格基本稳定。建立健全价格调控监管机制,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做好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加强价格政策宣传,引导社会消费预期。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及时办理群众价格投诉,依法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应急预案,加快城市重大危险源监控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加强法规体系建设,健全防控网络。推进应急平台建设,实现应急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应急处置效率和水平。 创建平安和谐武汉。加强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重点领域第三方调解机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创建警民关系和谐城市。深入开展重点地区治安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活动。提高反恐能力,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强化社区矫正和释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提高教育矫治质量。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 巩固发展军民团结。贯彻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寓兵于民的方针,不断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和交通战备工作,增强军供保障能力。加快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深入持久开展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深入开展双拥创建,确保实现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目标。做好军转、军休干部安置管理和随军家属就业工作,提高优抚安置工作水平和保障能力。 第十四章 健全保障机制,推进规划实施 围绕规划纲要确定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完善相关政策和实施机制。调控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提高消费比重和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升居民消费能力。繁荣城乡消费市场,加强服务体系建设,营造多种服务业态、服务模式竞相发展的宽松氛围。推进消费结构提档升级,大力培育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家务劳动社会化等休闲型、发展型服务消费,促进汽车、住房、旅游等消费升级。发展新的消费业态,满足多层次的消费需求。完善消费政策,改善消费环境,建立健全信用体系,鼓励发展信用消费。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加强物资储备和价格调节,千方百计保障供应。 发挥投资对扩大内需的重要作用,把扩大投资与发展产业、改善基础设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城乡一体化、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不断扩大投资规模,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加大工业投资力度,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加强政府投资引导,加大对民生、“三农”、节能环保、自主创新等领域的投入。 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点,策划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农业水利、社会发展等项目,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按项目投资规模划分,策划实施投资过100亿元的项目41个,总投资0.84万亿元。50―100亿元之间的项目105个,总投资0.66万亿元。10―50亿元之间的项目477个,总投资1.03万亿元。10亿元以下的项目1452个,总投资0.49万亿元。 专栏8:按投资规模划分的重大项目 项目 个数 投资(万亿元) 投资额占总投资的比重(%) 投资过100亿元 41 0.84 27.81 投资在50-100亿元之间 105 0.66 21.85 投资在10-50亿元之间 477 1.03 34.11 投资在10亿元以下 1452 0.49 16.23 合计 2075 3.02 100 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加大对重点支出项目的财政保障力度,公共财政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倾斜,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倾斜,向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众倾斜,向农村倾斜,每年财政基本建设支出增长的幅度不低于当年财政收入增长的幅度。健全地方税收体系,改进税收管理手段,提高税源控管水平,建立税收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增强对全市产业发展、产业技术、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等相关政策的统筹协调。加强对垄断性行业的监管,控制高耗能产业能力盲目扩张。引导产业集群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本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任务,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各级政府要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制环境,打破市场分割和行业垄断,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任务,是政府对全市人民的承诺。约束性指标要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各区和各开发区。公共服务特别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任务,要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主要运用公共资源全力完成。 加快制定并完善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具体考核办法,弱化对经济增长速度指标的评价考核,强化对结构优化、民生改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基本公共服务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 加强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对主要指标应当设置年度目标,充分体现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年度计划报告要分析本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 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相关领域实施情况的评估,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划主管部门要对约束性指标和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市人民政府提交规划实施年度进展报告,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评估,并将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需要对本规划进行修订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文章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网站)